七一前夕 陸委會籲赴港澳勿帶電擊棒等違禁品

Date:

陸委會今(30)日提醒國人赴港澳避免攜帶電擊棒等港澳政府列為管制物品,『以免影響行程』,陸委會也公布急緊急聯絡電話,『倘遇急難事件,可向我駐港澳機構求助』。
\n 
\n儘管陸委會表示,香港、澳門為國人出境旅遊的熱門地點,隨著暑假旅遊旺季的來臨,因此提醒國人;但因陳為廷昨天才因赴港聲援佔中遭遣返,且港人明天將發起遊行,預估將有20萬人上街,時機敏感,加上港府嚴密戒備,情勢風聲鶴唳。
\n 
\n陸委會今天傍晚特別發布新聞稿提醒國人,台灣與香港、澳門對於入出境可攜帶物品項目有不同規定,籲請國人避免攜帶電擊棒等港澳政府列為管制物品,以免遭受無謂困擾甚而影響行程。
\n 
\n陸委會表示,在香港及澳門,電擊棒(含貌似智慧型手機或手電筒型之電槍)、瓦斯噴霧器(含胡椒噴霧唇膏)、伸縮警棍(含手電筒型之伸縮棍)、手指虎(俗稱「鐵蓮花」之指節環)、彈簧刀及梳子刀等物品,被視為具有攻擊性的武器,『凡持有即屬違法行為,當地警方會對持有人進行檢控』。
\n 
\n陸委會指出,香港及澳門法令更規定,持有人雖非隨身攜帶前述物品,而係放置於隨身行李或託運行李中轉機過境,亦屬違法行為,當地海關於通關時查獲,亦會對持有人起訴。
\n 
\n陸委會表示,國人在香港、澳門倘遭遇急難事件,可撥打我駐港澳機構24小時聯繫電話,陸委會香港事務局緊急聯絡電話(852)6143-9012、(852)9314-0130,陸委會澳門事務處緊急聯絡電話(853)6687-2557。
\n

本文僅代表作者立場,不代表本平台立場

分享文章

Facebook Comments 文章留言

你可能還感興趣的新聞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