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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周倪安(台聯黨主席)
今天我們要談的,不只是一個勞動政策,而是台灣未來經濟結構與社會公平的關鍵問題—那就是,我們的外籍勞動制度,已經到了非改不可的時候。台灣開放外勞三十多年,當年是為了「補充人力不足」。但少子化嚴重的今天,我們必須誠實面對一個事實:外勞已經從當年的補充變成必須。
本國勞工的薪資長期停滯三十年來,月薪漲了大約一萬元,台灣年輕人不願投入特定而必要的產業;企業不得不從國外引進勞工。但是相對新加坡引進勞工,增進他們的經濟,新加坡人中位薪資是新台幣十三萬元左右,而台灣僅三萬八千元。一直往左傾的外勞政策,政府訂定了外勞也適用台灣的勞基法,起薪也跟台灣人一樣,也就是本外勞一致,看似勞工平權,實則是剝削台灣雇主和台灣人,給予短期在台灣工作的外國人更多國民待遇與薪資。
根據調查,台灣是外勞最想要工作的國家,號稱「外勞的天堂」。從數據顯示,外勞所發生的勞資爭議,是本勞的數倍以上。引進八十多萬外勞中,逃逸的將近十萬人,相對於新加坡引進一百九十多萬外勞,僅有一千人左右逃逸,這樣的數字有給予我們的官員任何啟發嗎?來到台灣的外勞比較糟糕比較難管理嗎?實際上是台灣管理外勞的制度出了大問題。
而就業安定基金,自1992年以來,累積收入超過四千億元,但現在基金剩下不到五百億,每年還可收大約三百億元。就業安定基金本來就是因應外勞的引進,為了安定本勞而收取的費用,但是從勞動部的報告看來,許多錢未花在台灣人卻花在外勞身上,包括他們在台灣生下棄養的黑戶寶寶安置費、外勞孕婦產前安置費、一站式一年花費四億元、1955外勞專線…等,非必要的開銷。
台灣的外勞制度應該效法新加坡,學習它的核心精神—有成本、有管理、有秩序,讓台灣經濟更好:
第一,我們要建立「配額制度與人頭稅」。
引進外勞人數是根據產業需求,每年盤點各行業需求,調整合理比例。人頭稅(就安費)由外勞支出。例如,家有十二歲以下、六十五歲以上及重症者,就安費降低;各行業也會依照本勞短缺的情況調整人頭稅。
第二,重整成本與財政制度。
就業安定費必須用在台灣人,專款專用、全面公開,並接受監督。取消外勞加入勞保制度和健保制度,那是台灣人長期在台灣工作,在年老時政府給予的保障;健保制度是台灣人的社會福利,外勞需要可加入商業保險模式。
第三,從「入口」開始管理。
在機場設立「外籍勞工入境管理中心」,功能是完成報到、資格審查與健康檢查。雇主需繳交保證金,確保責任。檢查未通過者立即遣返,通過者才核發工作許可才能進入工作。現在台灣的機場管理中心,功能是發予外勞電話卡、宣導單、教外勞可以打電話去哪申訴…,這根本不是管理。
第四,重新定義名稱。
正名為「外籍家庭工」,整合看護與幫傭的功能,成為家庭的幫手,回到支持家庭的本質,避免製造勞資困擾與糾紛。
三十多年來,政府增進的就是一再提升外勞跟本勞一致,結果造成:本勞持續低薪、產業停滯缺工、外勞成為社會不定時炸彈。現在的外勞制度,已經到了必須立刻改革的時刻。政府應該結合學者、雇主、仲介和勞工一起檢討,向新加坡看齊,建立一個讓政府有稅收、本勞有提升、外勞有工作、企業能定根在台灣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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