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少康今天(1月2日)說:他已辭去中廣的董事長等職務,要賴清德拆除萬里的工寮。但這句話有不少問題:
1、如果賴清德萬里老家在都市計畫區域內,而其老家如果是違建,那麼如果賴清德不拆除,新北市政府依法是可以代執行而將違章拆除的,而且拆除的費用要由賴清德出。但是,新北市政府的公文都說這個工寮不用拆,而且新北市政府也沒有說要代執行來拆工寮,如此一來,這就證明賴清德沒有義務拆除工寮。既然沒有拆除之義務,憑甚麼趙少康要賴清德拆除呢?
2、當然,大家也知道趙少康的話是選舉噱頭,問題是當初趙少康要賴清德捐出或拆除,而賴清德已經要將工寮交付公益信託了,只要律師找到受託人而簽訂信託契約的話,那麼工寮的所有人就是受託人,而不是賴清德本人。事實上,只要簽訂信託契約,那麼賴清德就已是回應了趙少康的要求了。而如果賴清德現在又照趙少康的要求把工寮拆掉的話,那麼賴清德是要負債務不履行的責任,賴清德是要負損害賠償的。
3、請問趙少康:你這不是在耍賴清德嗎?你這樣出爾反爾是會讓選民看破手腳,會吃不完兜著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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