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台灣專欄】筆者於2003年6月受邀在中華經濟研究院舉辦的「國際物流、自由貿易港區與產業發展研討會」中,發表「臺灣自由島、東方瑞士」特別邀稿乙文。近年來更多次在各種雜誌鼓吹「臺灣自由島」的觀念。遺憾的是,有權力執行的政府官員卻沒有深入理解臺灣未來發展的目標以及自由化的真正意涵,使得目前社會各界對於自由島存在的理解與認知是有被誤導造成錯誤的觀念,難怪多年來「臺灣自由島」的理念,雖然深受大家認同卻無法真正的有效落實!
\n因此,筆者有責任藉由<民報>來說明及詮釋「臺灣自由島」的意涵與真締。意涵在於「透明開放與公平正義理念的確切落實」,期使國民感受具有人權保障、良好生態、生活、生存及生命價值的自由民主環境。自由化理念的精神真締在於:資訊與市場的積極開放透明、思維與管制的積極解除鬆綁、公平與正義的積極對等競合。
\n「臺灣自由島」其內涵應包括:
\n(一)經濟上解除不必要的管制-建立公開、公正及公平的真正自由化之資訊、教育、人力、科技研發、金融與投資、創新與優質文化、自由觀光旅遊.等環境,才能真正落實開放公部門及民間的經貿投資市場。
\n(二)社會上的生存自由與稅賦公平-避免貧富不均及生存壓力、建構弱勢團體、農漁民及老年人之健康安全與生存保障。
\n(三)政治上的人權自由與民主法制-避免白色恐怖與壓迫、反貪婪、高效率、公正的司法、追求和平、軍中人權及避免戰爭。
\n蕭前副總統萬長曾於2007年5月拋出「推動全台自由貿易區」構想,建議政府應化被動為主動,儘速開放全台成立自由貿易區,加速對外開放的腳步引發企業界熱烈迴響。隨後他于2011年12月10日時認為,台灣應以「自由貿易島」為努力目標,主動地推動自由化與改革措施。副總統吳敦義在2011年12月15日行政院院會表示,自由經濟示範區將以自由貿易港區為核心,連結現有各類型園區並進行物流、創新研發、投資鬆綁等資源整合,形成一個在法令規定、優惠措施、經貿自由及行政效率等,均優於現有園區之具高度國際競爭力的商務活動網絡,提供更多鬆綁、更高效率、多元整合及創新加值等誘因,以達成全台自由貿易島為最終目標。馬英九總統於2012年1月9日表示,政府未來希望進一步將高雄打造成為「自由經濟示範區」,結合自由貿易港區、高雄軟體園區等,提高通關效率與加值能量,並逐步推廣至台中、桃園及基隆地區。尹啟銘前經建會主委提出的自由經濟示範區,包含智慧運籌、國際醫療、農產加值、產業合作四項優先示範項目。2013年10月國慶大會馬英九以「堅定方向、團結奮進、開創國家新局」為題演說他認為,台灣經濟須重新定位,打造成為「自由經濟島」,除全面融入區域經濟整合外,並加速推動自由經濟示範區。行政院會於2013年12月26日通過「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馬總統在2014年元旦文告希望將來的台灣是具有「三高特質」的自由經濟島-人民的生產力高、產品的附加價值高、人民的所得與福利也要跟著提高。而筆者認為北、中、南三個國際自由都會特區之具體作為如下:
\n一、目標與方案不宜再混淆—資訊透明、法規鬆綁、公平正義才是自由化的真正目標。
\n二、「中央給政策」取代「給地方經費」-政策鬆綁取代提供經費補助!
\n三、中央與地方之合作—是中央政府對地方政府BOT的創新制度。
\n四、以地方為主體的國際都會特區-地方自由示範區是中央給地方政策鬆綁的利多,非但目前不須要中央補助更是將來能夠賺錢繳給中央。
\n五、地方分權與地方自治,充分發揮地區特性-權力(金融經貿海空港)的下放與責任(環境防災救災)的承擔!
\n六、地方政府才有處理單一窗口相關問題之能力-香港與新加坡是沒有地方政府的組織體制,可是台灣是有地方政府的組織體制,兩者不同不能誤導及誤用。
\n掌握有改革權力的決策者若無法確實理解「資訊透明、法規鬆綁與公平正義」才是自由化的真諦,就如同近年來發生層出不窮的社會重大議題有關,諸如:美牛、核能、食品安全、環境汙染、12年國教、公開BOT合約與評估得失(ETC、雙子星)、軍中人權…等之資訊透明與監督機制!而地方自治、第三方支付、金融中心、交通運輸.等的法規鬆綁!土地徵收、實價課稅、都市更新、容積獎勵與轉換、公共建設效益評估、年金、健保、花博、學校退場機制…等公平正義之實例說明及解決對策將陸續在本專欄來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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