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議會臨時會20日閉會前,縣議員林世賢再度針對環保局是否核發台化燃煤許可問題表示,他的最低容忍限度是,台化並未向縣府申請汽電共生工廠登記,環保局只能依化纖廠所需電量核發燃煤許可,若超量核可,就是縱容財團在市區排毒殘害人命,他將到法院控告縣府圖利財團。
環保局依舊照標準答案答覆說,汽電共生的核可權在經濟部能源局,環保局無法取得台化廠的燃煤量等相關數據,只能依它所提的環評承諾書審查。
918反台化大遊行前兩日,醫師及環團等單位曾邀請7位律師和環保局座談,律師們對於當時環保局長江培根所說「已經找不出不核發許可證的理由」,提出不同看法。
南投縣律師公會理事長柯紹臻,以及陳建良律師均直指核心,認為審查鍋爐許可,會牽涉到台化在彰化廠生產製程,是不是有需要用到這麼大的電量?台化原來申請固定污染源通過的時候說,這些鍋爐設備要用在化學纖維、用在紡織,但近年來紡織化纖等業務已經萎縮很多,和當初申請時的狀況有很大的差別,因此,不但是環保局,連經濟部能源局都應該介入審查,至少一定要提供正確的差別數字,才能釐清原先准許台化用這麼大的燃煤量,是否需要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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