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銀紐約分行遭到紐約金融服務署(NYDFS)裁罰1.8億美元(約台幣57億元)問題至今尚未完全解決,立法院財委會今(21)日邀集財金部會專案報告兆豐案,立委黃國昌批評,金管會日前金檢後認為兆豐銀有四大疏失根本是天大笑話,因為巴拿馬分行早在2010年開始就被查出有五大缺失,認為兆豐銀早就是內控亂象的累犯,要求罰款不能由全民買單。而兆豐金董事長張兆順也透露,內部已經在研究相關法律,最快本週五救向前董座蔡友才求償。
針對兆豐銀遭罰57億元天價罰款,黃國昌上午在財委會上砲轟,金管會到前幾天才公布兆豐銀有四大疏失,但這其實這是「天大笑話」,因為早在2010~2012年兆豐銀巴拿馬分行就有五大疏失,但當時金管會卻沒有開罰。
黃國昌拿出當年的金檢資料表示,當時兆豐銀巴拿馬分行便已經遭查出有五大疏失,包括洗錢防制沒落實、開戶沒確認身分、可疑資料沒留存資料控管、匯款沒受益人資料、沒獨立法遵長等,詢問這五大缺失是否正確,金管會主委丁克華當場坦言無誤。
黃國昌接著詢問,當時巴拿馬分行金管會為何沒有裁罰?丁克華則說,金管會當時沒有裁罰,是因為巴拿馬已被美方罰了2萬美元,因此沒有再罰。但黃國昌抨擊,如果按此邏輯,國外罰過,金管會不罰,為何這次美方重罰1.8億美元後,金管會卻又開罰兆豐銀千萬?上次巴拿馬分行的問題就是沒有裁罰,雙方認為沒事了,才造成今天又發生這麼大的問題。不過對此,丁克華趕緊解釋,這次是美方合意令,我們再去金檢的結果,那次是沒有金檢,當時是金管會兩次函請兆豐銀督導改善。
黃國昌又說,林全院長要成立監督小組,但為何金管會要做自我閹割式的「鋸箭調查」?因為事情明明從2010年就開始了,但這次卻只查2015到2016年,卻不查2010到2012年?是否應該擴大調查範圍,當年財政部、金管會的責任不該查嗎?
丁克華則表示,這次並沒有說僅查2016年的問題,金管會赴海外金檢時,也把過去的資料進行瞭解,後續還會做其他的處分。
不過黃國昌強調,兆豐銀的問題是過去就開始,這樣的罰款不該由全民買單,詢問兆豐銀是否要對蔡友才提出民事求償?更質疑兆豐銀到現在沒有做保全措施,應該儘速進行假扣押。
兆豐金董事長張兆順則透露,目前正與律師研究怎麼向蔡友才求償,最快預計可以在週五兆豐銀董事會通過後,向蔡友才提出民事求償。至於假扣押的部分,張兆順則表示,因為委任律師建議等到提起訴訟時,一併提出假扣押較妥,但此一說法立刻遭黃國昌回批,為確保債權,本來就可以在進入訴訟程序前提出假扣押的請求,「兆豐委任哪個律師?我勸告千萬不要找那個律師去打官司。」
而兆豐銀紐約分行遭查出有174個可疑帳戶,黃國昌也要求必須查清楚。不過張兆順表示,這些帳戶因為涉及國外客戶,金檢人員已經帶回來研究。黃國昌也批評這些資料不應該用機密處理,應該好好的研究,要求要交出律師3月間提出的處理建議,瞭解當時處理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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