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團申借場地 桃園縣政府拒借卻不給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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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團申借場地 桃園縣政府拒借卻不給理由
\n剝奪人權 藐視民意 知法犯法 以身作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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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人民團體申請集會遊行要借用縣府前廣場,廣場當日沒有其他活動,桃園縣府卻不同意出借,並且在回函中拒絕說明理由。充分展露【你是民,我是主】的霸凌心態,剝奪人民權益,藐視民意,且知法犯法,以身作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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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因為桃園航空城都市計畫審議大會在即(6/24),加上主推航空城計畫的副縣長葉世文,在八德何宜住宅索賄弊案遭收押後,引發民間對航空城土地徵收必要性、正當性、公益性的疑慮,逼使桃園在地聯盟、航空城反迫遷聯盟、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等民間團體緊急連袂在6/22辦理「公審航空城大遊行」,要求縣府回應人民【三反一要】的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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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然而在急迫的申借場地流程中,卻遭遇縣府相關單位推託敷衍,最後以莫須有的理由拒絕出借場地。(流程見新聞稿後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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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集會遊行法第13條敘明【室外集會、遊行不予許可之通知書,應載明理由及不服之救濟程序。】,桃園警分局因民團尚未取得場地同意書,裁定不予許可(見圖一)可以理解,當民團親赴縣府申請借用尚未有任何單位使用的場地時,竟在協調討論三天後仍蠻橫拒絕,且無任何理由說明(見圖二)。中華民國是個施行103年的民主社會,這種剝奪人民基本權益的行為,等於是宣告桃園縣政府仍把自己當土皇帝,把縣府當衙門,令人不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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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當政商貪婪掠奪人民土地、當公權力單位知法犯法成為常態的時候,人民絕不可再忍耐,否則就會造成體制失靈,社會因此急速向下沉淪。主辦單位發言人桃園在地聯盟理事長潘忠政,也藉此呼籲更多的縣民6/22當天上午8:00,到桃園火車站集合走上街頭,讓更多人民的正義呼聲對當權者棒喝,要縣府說清楚講明白,以奪回人民的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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