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格蘭18日將舉行獨立公投,4百多萬張選票已經印製備妥,將會創下蘇格蘭史上選民人數最多的選舉,決定是否要在明年3月脫離大英國協,成為獨立國家。
\n
\n這場世紀公投只讓居住在蘇格蘭境內的居民投票,選民投票年齡降到16歲。蘇格蘭超過16歲的居民人數約441萬288人,已有428萬5323名選民在截止日前辦理投票登記,換言之,也就是約有97%合格的選民辦理投票登記,代表性非常充分。
\n
\n至於在公投作業規劃方面,蘇格蘭將於32個地方政府設置2608個投票地點,5579個投票站,18日當天上午7時開始投票,晚間10時截止投票。選務單位預料當天清早民眾前往上班及晚間下班回家途經投票站投票,將是2個投票的尖峰時間。
\n
\n看看別人,想想自己。蘇格蘭公投和相關作業規劃似也可以帶給台灣不少啟示,台灣除了應當檢討現行這部「鳥籠公投」,該做全盤修改之外,也必須積極考慮將公民權從現在的20歲降到18歲。以及對照世界各先進國家的投票時間多在10小時以上,以便利勞工投票,台灣的8小時(上午8時至下午4時)是否仍有不足?
\n
\n台灣現行公投法已被設計成形同失能的制度,這部不健全、難以施行的「鳥籠公投」不能算是真正的公民投票,人民無法實踐直接民主,公投法門檻必須下修。
\n
\n此外,台灣公民權應從現在的20歲降到18歲。公民權20歲的規定,舉世少有,全球有160餘個國家投票年齡訂在18歲,台灣應思考這個嚴重的憲法公民障礙。
\n
\n2008年中選會曾進行「公職人員選舉投票日訂定民意調查」,調查顯示有12.9%的人認為應該延長投票時間。民眾認為選舉投票時間應該要延長的四個理由,依序為:「下班後才趕得及投票」(66.3%)、「時間較寬裕可方便運用」(20.7%)、「增加時間以往返戶籍地」(8.8%)及「可以增加投票率」(4.2%)。12.9%的人雖屬少數,但如有更多選民因能受惠於延長投票時間而去投票,誰敢說不會扮演關鍵少數?
本文僅代表作者立場,不代表本平台立場




Facebook Comments 文章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