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民代共存的分層公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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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各級民代已經失去民意,變成「黨代」或「商代」,許多關心國家政治的人都不約而同喊出「全民公投」。但是萬事皆由全民公投決定,未免太勞師動眾、勞民傷財,這也是美國代議制度興起的原因。於是,又有人喊出「分層公投」。到此似乎是完美無缺了?可是,誰來決定事項如何分層呢?
\n再從立法委員角度來看,他們會同意廢掉這個肥缺改成全民公投嗎?恐怕大多數立法委員是舉反對票的。反對理由如上。因此,我要提出一個比較可行的兩全其美的做法:「與民意代表共存的分層全民公投」。以下論述之:
\n一. 政治主張:與民代共存的分層公投
\n二. 理由:如上所述
\n三. 做法:
\n1. 台灣目前有三層民代:立法委員、縣市議員、鄉鎮區代表。由他們決定各事項的分層公投層級,交給該層百姓公投,而不必代議。
\n2.例如,前鎮區氣爆事件引發人民抵制「地底下埋氣管」,某A民眾向前鎮區代表們提議《禁止地底下埋設運輸氣體管道,我們要一個安全的居住土地》。此提議經前鎮區區代表們討論,若認定屬於高雄市全體市民事項,則該提議調往高雄市議會再次表決;若認定屬於前鎮區住家事項,則可交由全體前鎮區區民公投。公透若通過,則所有地底氣管不可穿越前鎮區土地,必須繞路。
\n
\n當然,這個政治主張還有許多細節需要討論,但是就現階段而言,確實能快速抵抗「黨意」與「商意」。而各級民代也因保留了工作職位而較能接受。
\n實際上,一個國家的國民數目若超過某門檻,是不可能廢除民代的,不合現實狀況與行事效率,而且勞民傷財。而分層公投呢?又需要有人決定公投層級。因此,讓我們開創一個《與民代共存的分層公投》新制度,矯正民意的偏離,讓國家走向真正的「民主民治」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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