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12月15日美國和中國政府同時宣布美–中將於翌年元旦正式建交;卡特總統並宣布屆時亦將與在台北的中華民國政府終結官方關係。但卡特總統故意在國會休會期間作出上述宣布,明顯是為了逃避國會監督,因而引起國會不分黨派議員的強烈反感,因而國會強勢主導和制定「臺灣關係法」(TRA),卡特別無選擇,在1979年4月10日簽署,這個規範台美關係的法律已有35年歷史。
\n本人當時任教美國賓州州大政治系,應參議院外交委員會主席Frank Church(邱池)之邀出席2月6日聽證會,幫忙催生此一攸關台灣安全及命運的法案。因為該法案將影響美–中和美台關係,因而幾乎全美國有名的亞洲學者(包括筆者以前的教授)都被邀請出席陳述意見。台灣駐美代表處(斷交後15年間稱為「北美事務協調會」(TECRO))竭力運作外委會邀請一些國府御用學者出席,但被否決。
\n筆者在2月6日出席聽證會當天,時任代表處一秘程建人(20年後他升任外長和駐美代表職位)到National Airport接機,並開車送我到國會山莊。程說他與同仁已讀過我的書面聲明,並婉轉表示他們對我部分論述感到不安。在書面我曾主張美國應支持東亞另一個「新加坡」,台灣電視台曾轉播聽證會,有一段時間媒體並熱烈討論我提出的「新加坡模式」。
\n美中宣布建交後,有不少中國官員和學者誤以為美國接受北京的「斷交、廢約和撤軍」三條件,國民黨政權已「彈盡糧絕」將走投無路,唯一的出路就是接受中國的條件走向和談和統一。1979年1月底鄧小平意氣風發大陣仗訪問華府、德州和美西,有如慶功之旅。可是鄧一行離境不到幾天,美國參眾兩院,即密集審議TRA。
\n北京沒想到國會竟然來這招。最令北京頭痛的是國會透過TRA,行使對台灣的「立法承認」(legislative re-recognition),規定適用於其他國家的法律一律適用於「台灣人民」(the people of Taiwan)。尤其是TRA的「安全條款」不但規定美國應提供足夠防衛性武器及防務,也規定「任何試圖以和平手段以外的方式,包括經濟抵制或禁運,決定台灣之未來,將被認為是對西太平洋和平與安全之一項威脅,為美國所嚴重關切,」「總統應立即通知國會…應依照憲法程序,決定美國…應採取適當行動。」專家認為這是美–台1955年共同防禦條約的協防承諾的翻版,功能上是協防條約的「替代品」(functional substitute)。
\nTRA的確發揮了維護台海及東亞地區的和平、安全及穩定效能,也嚇阻中共武力犯台野心。1996年3月,台灣第一次直選總統,北京解讀是李登輝間接向世界宣稱台灣獨立,因而「文攻武嚇」,解放軍舉行一連串軍事演習,並向台灣南北水域發射飛彈。美國根據TRA的精神及安全條款派遣二個航空母艦戰鬥群,包括30多艘戰艦,到台灣海域巡邏,預防解放軍「假戲真做」。負責處理共軍挑釁的美國國防部長裴利(William Perry)他曾任教賓州大學,與筆者有同事之誼,他在1998年訪台時曾向筆者透露,1996年美政府曾經準備了幾種選項(options)包括動用武力,狙擊解放軍,北京被迫乃知難而退。
\n美–中反恐戰爭夥伴
\n2001年小布希入主白宮後,雖然宣布一批鉅大的對台軍售,但陳水扁政府的國防預算卻遭到立法院掌控多數的國民黨、親民黨、新黨等親共勢力一再抵制和杯葛,而未能落實對美軍購。一些美方官員和議員誤會台灣政府不關心台灣自己的國防和安全。
\n更加重要的是2001年911事件後,美–中成為「反恐戰爭」的夥伴,美國的外交策略發生了根本的改變,台灣的重要性也相對降低,美–台關係逐漸附屬於美–中關係。北京為討好美國,向華府毛遂自薦,擔任朝鮮半島「去核」的六方會談東道主,增進中–美關係和強化北京影響力。
\n近年,北京卯足全力對歐巴馬政府及美國各界進行政治和心戰攻勢,要求美國停止對台軍售。包括國家主席習近平,解放軍高級將領訪美時,無不異口同聲要求歐巴馬停止對台軍售。由於美國對台軍售和安全保障的法源是「台灣關係法」,北京用盡各種手段要搬開此一大石頭。除透過正常外交管道,北京也毫不猶豫地利用一些不可告人的招數,例如金錢賄賂現任及卸任但仍有影響力官員。北京也以學術的幌子收編美國智庫和學者,倡議「棄台論」對「台灣說再見」。
\n在美國許多國會議員眼中,歐巴馬過分偏向北京,不願得罪北京而拒絕提供F16CD及其他防衛台灣所需的武器裝備。在四月初,參議院外交委員會亞太小組舉行「台灣關係法35周年的評估」聽證會上,由佛羅里達州選出並可能競逐2016年共和黨總統提名的Marco Rubio參議員即質詢亞太助卿(Daniel Russel):歐巴馬政府是否認定1982年雷根總統提出的對台「六大保證」是美國對台政策的一部分。
\n1982年上半年,國務卿海格(季辛吉門徒)與北京交涉限制對台軍售的質與量的聲明(即後來所謂「817」公報),雷根總統大怒把他罷官,並透過「在臺協會」處長李潔明向蔣經國總統保證1.美國不設定停止對台軍售的時限;2.美國不事先與中國磋商對台軍售的質量與種類;3.美國不施壓台灣與中國和談;4.美國不作調人;5.美國不修改台灣關係法;6.美國不改變台灣主權的立場(不承認北京對台主權)即所謂「六大保證」。Rubio參議員從羅素口中得到的答覆含糊不清,他宣布將寫信要求國務卿凱利澄清歐巴馬政府對「六大保證」的立場。Rubio此舉反映國會同事的疑慮和不安,因為歐巴馬政府幾年來的言行已多處違反了這些保證。
\n不可諱言的,從過去35年美國行政部門並未充分和忠實履行包括TRA的諸多規定。國會要監督和「推」,行政部門才會「動」。參與制定TRA的兩院議員絕大多數已離開,現任的議員對TRA的精神和規定不一定瞭解,我們如何幫助他們?要國會議員有所作為,提出質詢或舉行聽證會解決問題,他們需要外界建議和提供資訊。
\n由於馬政府外交休兵和不重視對美的國會外交,台灣對國會的影響力已大幅落後於中國。此後民進黨駐美代表處,台美人的社團,如台灣人同鄉會、北美教授協會、世界台灣人大會及FAPA,及台灣的長老教會及其他公民團體更應挺身而出,對美國國會,媒體和智庫進行公共外交(public diplomacy),表達台灣人的心聲。
本文僅代表作者立場,不代表本平台立場




Facebook Comments 文章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