洩密案宣判 黃世銘判刑1年2月

Date:

檢察總長黃世銘被控洩密案,台北地方法院今(21)日宣判,法官認定黃世銘涉嫌將立法院長王金平、立委柯建銘關說司法案件的偵訊內容,在尚未偵結之前,就洩漏給總統馬英九等人,事後並召開記者會公布王、柯等人的監聽譯文,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今2罪共判黃世銘1年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42萬元。
\n由於黃世銘曾公開宣示,洩密案若一審經判有罪就會請辭,黃世銘若信守承諾,則確定下台!

本文僅代表作者立場,不代表本平台立場

分享文章

Facebook Comments 文章留言

你可能還感興趣的新聞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