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囂張!抽電子菸補充維他命?國健署長宣戰:全面修法 電子菸列優先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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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菸也是菸品,一樣會產生菸害!國建署長王英偉今天(10日)首度明白政策宣示,今年十月將提出修訂「菸害防制法」草案,其中,電子菸的控管,就是優先目標。
王英偉署長今天是在一場杜絕菸害的記者會中,首度做了將透過修法把電子菸納管的政策宣示。他表示,政府衛生部門已經全面啟動~將推動符合世界衛生組織「菸草控制框架公約」(簡稱FCTC)規範的全面性修法,會與長期推動菸害防制的民間團體合力為維護國人健康、防制菸害、預防青少年吸菸,預計今年十月底前會草擬出具前瞻性的「菸害防制法」修正案,且電子菸管控一定是優先目標。
抽電子菸高中生 兩年快速增加一倍
王英偉表示,依國民健康署自己提出的調查報告,現在國中生吸食電子菸的比例已從前(2014)年的2.0%上升至3.0%,高中生吸食電子菸的比例更從2.1%上升至104年的4.1%;而91.3%民眾贊成對電子菸加強管理、93%民眾都贊成室內公共場所禁止使用電子菸、92.6%民眾贊成應該禁止販售電子菸給未成年人。

董氏基金會執行長姚思遠表示,他們接獲師長們求助,說「孩子們『理直氣壯』吞雲吐霧使用「維他命電子菸棒」,『它只是長得像菸,但不是菸品,不但香香的又沒有害處,還可以補充維他命…」姚思遠指出,電子菸商除了透過專屬網站、實體店面、夜市流動攤販、打電話送貨到府、電子菸吧等方式外,現在更肆無忌憚地透過臉書或其他網路社團進行銷售,學校周邊兜售電子菸的現象也再度開始活躍。根據民眾提供的線索,目前發現單是在網路違法販售的案件有4,376件,臉書社團違法販售亦高達341件,這應該只是冰山一角。
姚思遠說,「菸害防制法」自2007年通過至今,已逾九年未進行全面修訂,大部分內容早已跟不上WHO「菸草控制框架公約」的積極規範,以致於發生日本關閉其國內菸廠轉向臺灣設廠、電子菸商肆無忌憚擴大行銷,以及國內吸菸率及菸品消費量未有效下降等問題。
根據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中心主任林清麗說明,電子菸是一種透過霧化程序將含有尼古丁、甲醛、乙醛、丁二酮、多溴聯苯醚、重金屬或其他藥物及香料等物質的液體供使用者吸入的裝置,對國民健康有重大威脅。電子菸商為了不讓社會大眾將電子菸與醜陋有害的菸品做連結,不斷變化名稱,原來叫電子菸,後來改電子煙,又叫霧化器、蒸汽機、電子尼古丁傳輸器等,現在變本加厲,竟然稱「維他命棒」,還披上時尚的糖衣,不只是透過網路的通路甚至在流行雜誌上大肆廣告,誤導青少年以為「抽的是維他命」,其實就是電子菸。
電子菸含尼古丁 部分有毒化學物質含量是紙菸的十倍高
台灣國際醫學聯盟秘書長黃嵩立指出,電子菸對人體至少有四大危害:一、電子菸菸彈通常含有6~24毫克尼古丁,甚至超過100毫克以上。使用一樣會成癮,完全沒有幫助戒菸的效果。二、日本研究發現電子菸內的甲醛及乙醛含量高達紙菸的10倍,視來源不同,還有許多其他有害化學物質。三、國內外都有案例發現在電子菸內加入大麻、甲基安非他命等藥物,成為青少年菸品和藥物濫用的新媒介。四、電子菸無論是在使用中、充電中、零件測試時,或甚至完全未使用狀態下,均頻傳爆炸事件,是生活中的不定時炸彈!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副董事長游開雄表示,目前在台灣,電子菸只依「藥事法」管理,在市面上所販售的電子菸,據了解都是未經衛生主管機關核准的,如果違法販售,依「藥事法」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下罰金。面對7種常見的違法販售情形:1.專屬網站、2.實體店面、3.夜市流動攤販、4.打電話送貨到府、5.電子菸吧、6.學校周邊兜售、7.臉書社團等,民眾都可以盡量蒐集資料,逕向當地的衛生局檢舉,如不願透漏身分,也可以向董氏基金會或上「華文戒菸網」檢舉。
 
家有青少年的義工李明依現身呼籲,電子菸並非經過燃燒,沒有一般菸品吸食產生的臭味,加上都被添加各類香料,導致多有化學香味產生,加上我國目前法律未完備,造成堂而皇之在電影院、餐廳或辦公室等禁菸場所使用,現在商人更厲害,就稱「維他命棒」,加上韓流正夯,誰都會有好奇心,我們能告訴孩子的就是電子菸就是有害的菸品,因為不管抽不抽菸的人,都知道菸是有害的,請政府務必幫孩子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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