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警察局與日本警方長期交流毒品犯罪及幫派組織之不法情資,於112年間發現日本特定幫派成員頻繁來臺,經鎖定身分後深入追查,發現渠等來臺雖僅短暫停留,惟行跡動態與一般旅客觀光行為模式迥異,研判幕後集團謀劃自臺灣運輸毒品回日本,藉以利用臺、日兩地價差牟取鉅額利益。

刑事局與前揭偵辦單位組成專案小組共辦本案,報請臺北地檢署指揮偵辦,經長期偵蒐掌握該日本運毒組織於114年3月上旬先後派遣成員分散來臺,專案小組於3月7日在桃園國際機場、臺北市中山區等地拘捕日籍幹部野口氏、深町氏到案,並於翌(8)日清晨在臺北松山機場即時攔阻企圖運毒離臺之日籍犯嫌奧氏及大島氏,當場自托運行李內起獲伴手禮禮盒10盒,內以食品調理包密封夾藏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16包,總毛重約2公斤。
專案小組偵知日籍幹部野口氏、深町氏等2人於抵臺後曾赴臺東地區謀議本案並拿取毒品,循線追查後鎖定活躍於臺東地區之夏姓(具幫派背景)、施姓、秦姓等3名臺籍犯嫌為運毒集團負責打理貨源、貨款事宜之臺灣端共犯,爰於5月28日在臺東縣、臺中市等地拘捕渠等到案;被捕犯嫌除秦姓臺嫌外,其餘6嫌均由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全案亦於114年7月1日,由臺北地檢署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起訴案內7名犯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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