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企聯公然為國民黨賄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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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台商組織台企聯,在2012年總統大選期間力挺馬總統,這次中秋連假期間更成立「二○一四年九合一選舉兩岸台商國民黨後援總會」,但此組織背後有多少中國黑手?是否是國民黨「聯共制台」的中間人?有無中國介入台灣選舉的問題?台企聯支持國民黨的手段,是否符合台灣法律?這需要檢察官依法偵辦,向社會釋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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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台企聯」全國台灣同胞投資企業聯誼,現任會長郭山輝,台企聯不但「接受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的業務指導」,其名譽會長是國台辦主任張志軍、海協會長陳德銘與海協會顧問陳雲林,總顧問是國台辦副主任鄭立中,中國對台企聯的控制力,不言可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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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2014年「台企聯」在台成立國民黨後援會,中國國民黨主席馬英九親自到場拜票,這是否為「聯共制台」,圖像已清楚可見,更嚴重的是,這個「二○一四年九合一選舉兩岸台商國民黨後援總會」甚至公開宣佈,為了動員台商回台投票,將提供優惠機票,公然違反選罷法,將台灣法治視為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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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由台企聯幹部組成的「二○一四年九合一選舉兩岸台商國民黨後援總會」,在其成立大會宣佈台商返台投票「機票優惠」,活動現場如果還有提供「免費餐飲」,兩者皆有為2014年大選賄選的犯罪嫌疑,號稱「嚴格查賄」的法務部與地檢署,依法應主動偵辦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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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依據最高法院2012年3月份判決見解,「交付免費餐飲之不正利益為對價,使為投票支持特定候選人之犯行」構成選罷法之賄選罪,換言之,不論是台企聯或是「二○一四年九合一選舉兩岸台商國民黨後援總會」,如果宴請台商拉票,即是交付免費餐飲之不正利益為對價,在會中為國民黨加油,即是明示支持特定政黨候選人,涉嫌選罷法的賄選罪,得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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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最明確的是,台企聯公然宣佈台商返台投票「機票優惠」,暫且不論機票價差的背後由誰買單,是國民黨?還是中國政府幕後出資?僅先論針對國內法律的規定,依據法務部九十八年法檢字第○九八○○三五七五三號函第五點明列,「提供往返居所地與投票地之交通工具、交通費用」,為賄選犯行的標準樣態,台企聯在挺國民黨的大會上,公然宣稱台商返台投票「機票優惠」,明確符合法務部函令禁止的「提供居所地與投票地的交通費用」,構成選罷法的賄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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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每到選舉,法務部都會宣示要「嚴格查賄」,檢察署也說絕對不會「辦綠不辦藍」,此次台企聯正提供明確的違法與涉賄情資,端看檢察官如何公正執法,端正選風,維護台灣民主法治最起碼的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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