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房價真要當上總統才能處理?其實根本不必!只要縣市首長能夠展現決心,採取公辦都更,不但能夠抑制高房價,也能避免類似「文林苑」的居住不正義,建商假都更之名,行強吃住戶之實的惡事繼續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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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為何公辦都更能夠如此?因為一則公辦都更後,增加的利益不歸私人,公務員或相關廠商就沒有硬吃的必要。二則公務員行事必須遵守相關法令,因此都更程序必定週嚴,可以得到住戶的信任。三則有公權力介入,比較不會有黑道或不法的情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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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至於如何公辦?當然自與住戶開始協調,到建築圖的設計,費用的計算與如何分攤,以及相關雜項與使用執照的變更與取得,到最後的驗收與各項檢驗等,都由政府來主導,只是營造與施工再由政府發包委外興建,完工之後再由政府取得新建築的固定成數,以為興建及相關費用,以及成為政府只租不賣的社會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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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舉例來說吧,如果都更之後因為容積獎勵,可居住面積由原本的100坪變成130坪,則這多出的30坪就必須歸公給政府,政府就可以用來向銀行貸款以支付營造費用,之後還可以出租,以租金來償付向銀行之貸款。此外,在經過審慎評估之後,政府也可將這些因公辦都更而取得的住宅,有條件地出售,以增加市場的供給,進一步平抑房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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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或許有人會擔心出租會影響居住品質,出售會打壓社區的房價;不過一則因為房東是政府,如果租戶違反租約就會受到公權力的罰則,其實對其他住戶更有保障;而且社區如有政府這個「房東」存在,管委會的運作也可借力使力更為順暢。二則政府是在「有條件」情況之下售屋,例如十五年內不得轉售,住戶必須為購買者,居住者的名下都沒有房子,以及出售後如果售價超過銀行利息則漲價歸公等,與一般售屋不可相提並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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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總而言之,在許多縣市老舊建築都超過五成以上的台灣,唯有公辦都更才能增加供給抑制房價,並且防止黑道介入魚肉人民!當然最重要的關鍵還是首長的決心與公務員的責任心,兩者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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