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民眾食用穀物及乾豆類產品之安全,北市政府衛生局114年4月份至零售業者、超市、賣場等處共計抽驗30件穀豆類產品,檢驗結果3件產品不符規定,不合格率10% 。本次抽驗30件穀豆類產品包括26件輸入及4件國產,品項有綠豆10件、芝麻5件、燕麥4件、黃豆3件、薏仁3件、紅豆2件、米1件、紅藜1件、蕎麥1件,依品項擇定檢驗項目包括農藥殘留、磷化氫、環氧乙烷、重金屬(鉛、鎘、汞、砷)及黃麴毒素(B1、B2、G1、G2),檢驗結果3件「綠豆」均各檢出1項殘留農藥不符衛生福利部公告之「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規定。

北市衛生局指出,3件不合格品項分別為高雄市農維實業有限公司進口來自印尼的毛綠豆,驗出農藥「賽速安」(Thiamethoxam)殘留達0.03ppm,超過標準0.02 ppm以下;台北市美喻有限公司進口來自緬甸的大油綠豆,驗出農藥「環克座」(Cyproconazole)殘留達0.07 ppm,超過標準0.05 ppm以下;還有台北市華順貿易有限公司進口來自印尼的毛綠豆,驗出農藥「賽速安」(Thiamethoxam)殘留達0.04ppm,超過標準0.02 ppm以下。

北市衛生局針對上述不符規定之產品,已令販售地點業者立即下架不得販售,其中1件「綠豆」經追查違規產品來源外縣市業者,已移請所轄衛生局依權責辦理;其餘2件「綠豆」來源屬臺北市者,經調查確認違規屬實,均已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之規定處辦。
不符「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規定者,係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殘留農藥或動物用藥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規定,可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規定處負責業者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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