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周倪安(台聯黨主席)
國民黨從中國帶來,運作得跌跌撞撞且完全不適合用於台灣的「五權憲法」,「又」一次的遇到憲政危機-也就是監察院裡沒有任何監察委員的情況。
監察委員之所以猶如闌尾般的存在,就是因為在憲政上,缺乏民意基礎。按照中華民國憲法原本的立意,監委是各省的議會所選出,至少還是間接選舉產生出來。但是現在的監委,卻是由總統提名、國會同意出任的,也就是由總統屬意提名,執政黨過半就可以順利通過。
其次,就監委的職責來說,無論是對公務員的糾正或公務機關的糾舉案,本質上還是政治性質的建議。至於較有意義的「彈劾」案,最終還是送交司法單位懲戒,而非實質性的彈劾。所以可說是位階和薪資很高,但績效相當不彰。
其實,在正常的民主國家,無論是聽證、審計、彈劾等權力,都是放在國會。當初孫文之所以生出「監察權」這一權,其實是因為民國初年的中國國會,經常出現為了架空總統,力主擴權為內閣制國家的傾向。所以孫文從憲法中獨立出監察權,此設計讓國會變成了沒牙的老虎。但是今天的台灣,監察院既然已經在憲政改革中,缺乏強力性的職能,那就應該把上述權力,歸還給立法院。
面對現況,國會最大黨的國民黨何不扛起政治責任?過去監察院一直廢不掉,就是因為國民黨認為這個水土不服的五權憲法,是他們的「法統」,所以一直拒絕討論。既然現在國民黨有意廢除考、監兩院,首要做的事,應該是為了過去阻擋修憲先向國人道歉,承諾讓憲政正常化;否則放任現況並惡意杯葛,再去指責民進黨不溝通,根本是惡人先告狀。
建議執政黨民進黨也應該檢討,為什麼過去幾年,不但沒有推動他們的初衷-廢除監察院,還使之擴權!廢除監察院本來就是民進黨的主張,但民進黨一方面表示支持廢監察院;但另一方面,過去十年之間,對於監察院退場的工作沒有任何進展(考試院反而還有修法讓考試委員人數減少)。不只如此,還在監察院裡成立「國家人權委員會」,實質讓監察委員擴權。另外,上屆監委不顧台灣社會多數民意,執意對內推動「反歧視法」惡法,對外與國際左派團體相勾結,已經忘卻要廢除兩院的初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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