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吳毅慈(國立中央大學經濟學系學生)
近年來,隨著全球化浪潮與台灣社會結構的快速變遷,跨國婚姻日益普及,選擇在台定居並最終歸化取得國籍的外籍人士逐年攀升。在這股人口流動的潮流中,來自中國大陸的配偶(陸配)因其龐大的人數比例,以及兩岸特殊的政治對立背景,始終是公共討論的焦點。近期,隨著部分已歸化的陸配積極投入地方選舉、參與社區組織乃至角逐公職,「陸配是否適宜參政」的議題再度引爆社會輿論,甚至升高至國家安全與政治認同層面的激烈辯論。
然而,若將公共討論僅停留在「特定群體可不可以參政」這一表層問題,我們恐怕只會永遠在情緒動員與相互猜疑中徘徊,而錯失了檢視更本質問題的契機:台灣現行的國籍制度、歸化審查機制,以及對新進公民的效忠要求,是否具備足夠的韌性與嚴謹度,來承擔當前複雜國際局勢下的國家安全與民主制度負荷?
坦白說,審視現狀,答案恐怕是否定的。這場爭議不應止步於對特定族群的質疑,而應成為全面檢視並修補台灣國家制度漏洞的關鍵時刻。
一、制度遺緒下的雙軌制:未完成的國家工程
首先,我們必須正視目前法律體系中存在的「雙軌制」現象。在現行制度下,中國籍配偶與一般外籍配偶在法律適用上確實存在顯著差異。基於歷史因素與兩岸關係的特殊性,陸配被視為「人民關係特殊之地區」人士,其法律基礎源自《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而非適用於一般外國人的《入出國及移民法》。這導致陸配在申請定居、戶籍程序上往往面臨更長的等待期與更複雜的審查;即便在歸化後,在涉及高敏感性的軍職或情治體系等公職領域,仍可能受到基於國安需求的特殊規範。
這種制度上的區隔,其初衷源於對國家安全與兩岸敵對政治現實的考量。然而,這種處理方式也帶來了一種尷尬的局面:台灣一方面試圖靠特別法來維繫必要的國安審查,另一方面卻在法律語彙中延續著「中國籍=特殊」的標籤。這不僅容易讓社會大眾誤以為這是單純的「差別待遇」或歧視,更掩蓋了一個更為嚴峻的本質問題──問題並不在於對陸配的制度太嚴苛,而是台灣對所有外國人的入籍標準整體而言都過於寬鬆。
因此,討論的方向不應該僅是「要不要取消特別法」,而是更積極地思考:台灣是否應建立一套一致而現代化的國籍制度,用科學的「國安風險等級」來取代歷史遺留的「國籍標籤」?
二、核心缺陷:形式主義的國籍制度,與國安現實脫節
即便假設取消了針對陸配的特別規範,我們也不能忽略一個至關重要的大前提:國籍取得是最高層級的政治法律行為,必須確保其取得者絕對不違背國家的存在、憲政精神及核心利益。
觀察台灣現行的《國籍法》,我們看到的是一套高度形式主義的標準。依據該法第3條、第4條及第7條規範,申請歸化的門檻主要集中在連續居住時間(一般為五年)、基本的財力證明以及通過基礎語文與生活常識測驗。這些條件固然是移民融入社會的基礎指標,但在政治忠誠、民主價值理念認同等關鍵層面,要求卻顯得極為薄弱,幾乎沒有實質的審查機制。
最令人擔憂的缺陷在於「效忠宣誓」流於形式。雖然《國籍法》第10條要求歸化者宣誓「願意遵守中華民國法律、效忠中華民國」,但現行制度存在嚴重漏洞:首先,缺乏對宣誓者是否具備民主制度基本認知的驗證;其次,未要求明確放棄對原屬國或其他外國政權的政治效忠;再者,完全不檢驗申請者過往是否曾受境外政府資助、訓練或指揮。即便法律條文存在撤銷國籍的機制,但在實務上極少啟動後續追查。在當前兩岸政治情勢如此複雜、對岸持續對台進行滲透與統戰的背景下,這樣「防君子不防小人」的制度防線顯然是不足的。
此外,現行的歸化審查多停留在要求提出無犯罪紀錄等層面,缺乏針對「是否涉及敵對組織」、「是否具有複雜政治活動背景」或「是否具政治滲透風險」等國安層次的全面規範。面對像中國這樣具有高度政治性與龐大情報系統縱深的政權,台灣若仍沿用一般平時體制下的移民框架來應對,無異於以民用防護來對抗國安等級的潛在威脅。
三、國際比較:台灣的入籍門檻過於天真
放眼世界,許多成熟的民主國家對入籍者的審查遠比台灣嚴格。這並非出於排外主義,而是為了捍衛其得來不易的憲政秩序與民主體制。
例如,美國在公民申請過程中,會進行全面的背景調查,包括FBI指紋比對、過往政治組織隸屬調查,且宣誓時必須明確承諾「放棄對任何外國王公、僭主、國家或政權的效忠」,並願為美國承擔軍事或非軍事義務。德國要求申請者必須通過憲政民主價值測驗,並明確聲明拒絕任何威脅自由民主基本秩序的政治理念。澳洲、英國、加拿大等國也皆設有公民考試,內容涵蓋民主制度運作、人權觀念與社會核心價值,絕非僅是語言測驗。
這些國家的制度設計核心在於:保護民主體制免於被反民主者利用。相較之下,台灣的制度顯得過於天真與寬鬆,這無疑製造了產生大量缺乏實質認同的「形式國民」的風險。
四、改革方向:不是排斥特定族群,而是國家制度的全面升級
因此,我們主張的改革方向,並非針對陸配的排斥,而是一場必要的整體制度現代化工程。我們認為應推動以下四大改革方向:
第一,法規語彙應去除「特定國籍標籤」,改採統一的「國安風險分級制度」。將中國從特別法的框架中移除,改為建立一套適用於所有申請者的風險評估機制。例如,可依據來源國與台灣的關係,區分為高風險地區(涉及敵對政權或軍事威脅)、中度風險地區與一般地區。國安風險應由專業機關進行實質審查,而非單純以國籍作為唯一的分類指標,如此可在制度上脫離歷史包袱,同時不損及國安審查的實質需要。
第二,全面提高入籍門檻。國籍不應是被視為容易取得的福利,而應是對政治共同體的深刻承諾。改革應包括:考慮將最低居留年限延長(例如至7到10年);設置具實質內容的「民主與憲政基本價值」測驗,確保申請者理解並認同台灣的民主體制;並增加對公共生活參與紀錄的要求(如公益活動、社區服務),以證明其融入社會的意願。
第三,建立有具體義務與法律效果的「國家忠誠宣誓制度」。宣誓內容不應只是空泛的口號,而應包含明確的政治承諾:承認中華民國憲政秩序、放棄對他國的政治效忠、拒絕接受任何外國政府的指揮、並承諾捍衛自由民主制度。更重要的是,必須建立後續追蹤機制,若日後發現有具體違反宣誓義務的行為(例如接受敵對勢力指示從事政治活動),應嚴格執行《國籍法》相關規定撤銷其歸化國籍。
第四,全面建立「敵對勢力背景審查」制度。透過修法,針對所有申請者進行更深度的背景調查,包括:是否受境外政府或政黨資助、是否涉及跨境政治宣傳、是否具有與敵對政權的隸屬關係、以及是否曾從事政治滲透活動。這項制度並非僅針對中國,而是針對所有可能威脅台灣憲政秩序的對象,這在制度設計上更為公平合理,也更具長遠眼光。
結語:強化制度,是讓參政回歸民主常態的前提
台灣作為一個建立在民主、自由、人權基石上的開放社會,我們理應張開雙臂歡迎願意在此落地生根、認同這片土地價值的人們。然而,國籍作為最高層級的政治法律身分,其取得過程不能流於形式,更不能成為敵對勢力利用制度漏洞進行滲透的管道。
我們必須強調,強化制度的目的,絕不是為了排斥陸配或其他任何族群,而是為了確保台灣得來不易的民主制度能長久維繫,確保「國籍」具有真正的政治意涵與認同基礎。當我們能建立起一套一致、公平、透明且嚴謹的現代化國籍制度,把地基打得穩固,那麼任何族群的參政都不必再成為引發社會恐慌的議題。屆時,參政就能真正回到民主的本質──不問出身背景,唯問公民資格、理念認同與服務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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