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文〉「一中」不是問題核心——制度內涵才是一中憲法的靈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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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張萬同

在台灣的政治光譜中,「憲法一中」始終是一項敏感而複雜的議題。支持者往往主張,《中華民國憲法》既然將中國視為一個整體,兩岸自然同屬「一中」。然而,若真正回到憲政本質來檢視,就會發現:一中並非這部憲法的核心精神,憲法的靈魂在於三民主義所代表的制度理念。

今日兩岸的現狀呈現一個歷史罕見的局面──存在兩部名義上都屬「一中」、但內涵完全不同的憲法。

在台灣,《中華民國憲法》以三民主義為國家理念,強調民有、民治、民享,並要求以民主自由的政治制度治理全國。然而,這部憲法目前僅在台澎金馬有效。
而在大陸,《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同樣宣稱代表「中國」,卻以馬列共產主義為基礎,維持一黨專政體制。

兩岸各有一部「一中憲法」,但主權內涵、制度價值完全不同。名義上一中,實質上兩中。

這正如蔣經國先生所指出的,兩岸分歧不是因為地理或民族,而是「制度不同、道不同不相為謀」。制度與治國倫理的差異,才是真正造成分裂的原因。

然而,在台灣一些主張「憲法一中」的人,卻往往只強調地理範圍,而忽略更重要的制度核心。若真要遵守《中華民國憲法》,那麼就必須承擔一個更完整的論證:
整個中國應在三民主義精神下建立民主自由制度。
換言之,真正的「憲法一中」並不是只強調中國是一個整體,而是要求全中國都應遵守三民主義與民主憲政。

因此,一旦主張憲法一中,就必然要堅持:
1. 反對一黨專政,支持民主自由。
2. 反對以武力解決兩岸問題,支持人民同意的和平統一路徑。
3. 反對共產專制,支持中華民國憲政的制度價值。

這樣的立場自然會成為「親中、反共、護台」──既承認民族共同體,也拒絕專制統一。
但現實中,許多口頭主張憲法一中的人,卻只講「一中」的形式,不講「憲法」的內涵;只談地理,不談制度;只談主權,不談治權。
這種選擇性引用憲法的方式,與憲法本意背道而馳。

若真正依照《中華民國憲法》的邏輯推演,兩岸的統一必須建立在制度相容與人民自由選擇之上,而不是軍事威脅或政治壓迫。
憲法所追求的統一,是「三民主義統一中國」,而不是由一黨政權強行收編另一方。

因此,兩岸是否同屬一中並不是關鍵問題,決定性的核心在於:
這個「一中」,是否建立在民主制度與政治價值的一致之上?

只有當大陸採行憲政民主,兩岸之間才有可能進行真正的和平協商,並依照憲法原意推動和平統一。
在這樣的前提下,統一不再是壓迫,而是制度相容後的自然結果;不是軍事行為,而是文明選擇。

今日的兩岸情勢,要真正走向和平與穩定,就必須回到問題本質──
不是爭名字,而是爭制度;不是比力量,而是比治理方式;不是堅持一中,而是堅持一中憲法的核心價值。

制度,才是一中的靈魂。

作者簡介:
美國費城賓夕法尼亞大學經濟博士|美國紐約州立大學奧伯尼分校經濟碩士主修貨幣經濟政策|輔仁大學畢業主修經濟副修物理|實踐大學財金與保險研究所客座副教授|私立輔仁大學金融所及國貿金融系兼任副教授|私立東吳大學國貿系兼任副教授|國立臺灣大學管理學院財務金融進修學分班教授|美國諾斯普大學商學系教授|美國加州州立大學洛杉磯分校財務金融及法律系副教授|美國天普大學財務系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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