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環境保護局今17日針對社群媒體報導「光電碎片在土裡眼不見為淨就是清理完成」一案澄清,今日已會同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前往新庄滯洪池稽查,並完成周邊巡視。

經現場確認,廢光電板與廢浮筒已全數清除,但在原暫置區域仍發現零星浮筒碎片,業者已立即派員進行清理。
環保局表示,因現場仍有零星碎片,已針對該光電案場業者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規定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3條規定告發處分。
環保局長張輝川強調,已要求光電業者持續派員加強巡檢,確保滯洪池周邊無廢棄物殘留,環保局也將不定期派員稽查,若再有違規情事,將依法嚴辦,以維護環境品質與資源永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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