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開始起跑後,所有政黨都在討論房子的違建問題,從黃國昌、柯文哲、廖先翔、張智倫和馬文君,以及之前顏寬恒家等違建,大家吵的沸沸揚揚,最近國民黨與民眾黨,也在爭論賴清德新北市萬里區的老家,其是否有違建的問題,筆者在地方政府工作過,也擔任過縣長核稿秘書多年,對於都市計劃法與建築法,知之甚詳,昨日又有楊煌進建築師傳資料過來給我,故提筆就法理而論之,以釐清爭議及糾正黒心政客胡言亂語。
賴清德老家的房子,在都市計劃法發佈之前,早就已經存在的既存房屋,怎能因新法發佈實施,一夕之間就變成違法違建?何況他們都有繳房屋稅,完稅後有張紙會張貼在門口,類似的案例非常多,由於都是弱勢,沒有爭取政府檢討給與合法化,還給他們居住正義,破舊房子整修或原地重建,也沒辦法申請建照拿到使照,眷村改建就是政府還給居住的權利。今政府失職沒有照顧這些族群,卻反遭這些惡裂政客摸黒攻擊。

台灣在都市計劃法發布前,其既存的房子非常多,包括古蹟建築、老宅、工寮、村莊老舍,多年來他們有繳稅,有門牌號碼,也有水電供給,政府卻視若無睹,存在多年的駝鳥心態。所謂的違建應該是區域計劃法發佈後,未依規定申報的建案,而非早已經存在的既存建築,政府應責無旁貸主動協助他們,給予他們更舒適更安全的房子,而有紀念價值的建物,更應該保留給下一代回憶,因為有文化的民族才能長治久安。
從這件案子來看,我們國家真的是無能政府,很多該做的事都裝死裝睡裝傻,主要的原因是民意機關欠缺監督,媒體也沒有發揮輿論監督功能。在網路便捷時代,人民只好串連起來,大家針對明年的總統及立委,投給真正為人民做事的候選人,而不是摸黑造謠政客。食衣住行是人民的基本需求,尤其弱勢族群,政府不能淪為專為財團、專為權貴服務的公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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