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受到中國共產黨的影響而造成國會的運作變成是一黨獨裁的運作方式,這大部分的人都知道,但是所謂國民黨的鐵桿支持者,只要國民黨存在一天的話,那這些支持者就可能會成為政黨鬥爭時的工具。尤其,這一次,在國民黨的反罷之中,黃呂錦茹等因為幽靈連署而被法院裁定羈押,如果單從法律要件與聲押程序來看,並沒有錯。但是,由於長久以來,人民對司法存有疑慮,自然很容易造成國民黨以此為理由展開抗爭。筆者在此建議民進黨可以針對羈押的部分做法律的修改,一方面實施司法改革,一方面證明自己並沒有透過司法進行迫害,打臉國民黨。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01條之規定:《被告經法官訊問後,認為犯罪嫌疑重大,而有左列情形之一,非予羈押,顯難進行追訴、審判或執行者,得羈押之︰
一、逃亡或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之虞者。
二、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者。
三、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 》
由以上規定來看,嫌疑人被羈押並不是表示已定罪,只不過有逃亡、串供、偽造證據等的理由,而用羈押來防止。由於嫌疑犯或被告並不是犯人,因此羈押制度不能將嫌疑犯或被告當做犯人來處理,舉例來說,三個被羈押者關在一間房間,這就不是對待一個尚未確定有罪者的態度。其實,國內的羈押制度已經依照國際法的規定有很多的改善與進步。但是,如果能從防止逃亡、串供等而設計出符合人性的制度,相信小草對於柯文哲的聲援與國民黨的抗爭就會雞嘴並鴨嘴,因為貪污與幽靈連署的行為已是很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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