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臨時會今天(1日)進行監察院正副院長被提名人張博雅、孫大川同意權審查,民進黨立委邱志偉詢問時表示,基於責任政治的理念,雖然監委任期有6年,但建議張、孫兩人與提名他們的總統馬英九同進退,不過張博雅認為,如果任期未滿請辭,反而不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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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邱志偉表示,監察院的制度修改涉及修憲,難度很高,但監院已成為不符人民期待的機構,制度不完美,但人的作為可以樹立典範,補充制度的不足,監委雖然有任期,卻可以請辭,基於責任政治理念,應該與提名的總統同進退,在2016年馬總統卸任後,也跟著請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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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不過,張博雅表示不同意,她認為有任期制,所以不必同進退,如果憲法給予6年任期,結果2年就辭掉的話,反而是不遵守憲法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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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孫大川則表示,監察權的行使設計,是希到不受干擾,給予6年任期,是希望獨立超然,也與制衡的設計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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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邱志偉則表示,憲法並沒有規定非得做完任期不可,辭職是自己可以決定,既然是現任總統提名,如果總統離開政權,就跟著總統離開,由新的總統提名新監察院長,比較符合責任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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