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破血流 學生律師將告江宜樺等人殺人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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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取自台大新聞E論壇臉書)

\n馬政府出動強勢警力,不惜暴力濺血驅離群眾,黑色島國青年陣線24日清晨7點發出聲明,強烈譴責警方暴力鎮壓手無寸鐵的學生,甚至連前往支援的醫生和律師都遭到攻擊,造成上百位民眾受傷送醫,驅離過程中還禁止媒體拍照蒐證,又對著被關入行政院內廳的200多人施暴,將蒐證委請律師對江宜樺、王卓鈞、方仰寧等提出殺人未遂、重傷害及傷害告訴,還受害學生一個公道!
\n律師團表示,2014年3月24日凌晨零時到5時30分,全國人民透過電視畫面,親眼目睹一個口口聲聲假藉「民主法治之名」,卻赤裸裸行使國家暴力之實的政府,藉由被統治階級當作工具的鎮暴警察們,以超過比例原則的惡劣暴力,對在場成千上萬的國民們,進行難以想像的傷害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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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律師團指出,鎮暴警察在執法過程中,手持警棍、盾牌等較人體堅硬之工具,不斷地往手無寸鐵的學生和其他現場民眾之頭部猛擊,導致不少學生或民眾當場血流如注。根據最高法院43年台上字第109號判例意旨,若行為人於行為之際,手持木棍等工具向被害人頭部猛擊時,主觀上即有殺死被害人之不確定之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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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律師團強調,這些執法員警的種種作為,是接受來自最高行政首長之江宜樺行政院長、警政署王卓鈞署長及現場指揮官方仰寧分局長之直接命令,因此決定為這些被逾越憲法第23條比例原則之國家暴力,而不幸受傷,甚至有生命之危的學生和民眾們,依法提出刑事自訴,以追究江宜樺、王卓鈞和方仰寧三人之殺人未遂、重傷害及傷害之所有刑事責任,絕不寬貸。
\n學生聲明全文如下:
\n「國家暴力 無法容忍」
\n譴責警方暴力鎮壓佔領政院學生  2014/03/24
\n今天凌晨,警方強力驅離佔領行政院的學生與群眾,我們強烈譴責行政院調派鎮暴警察,用警棍、警盾主動攻擊手無寸鐵的學生,好幾位學生與群眾被警察打的頭破血流,警方甚至更出動鎮暴水車用強力水柱直接朝著學生噴射,甚至到場支援群眾的醫生和律師都遭到警方無情的鎮壓。據我們調查已有上百位的學生與民眾被送入醫院,我們已提供醫療跟法律服務。詳細的數字我們也正在向各大醫院確認,目前掌握的以送往至少七家醫院。
\n除此之外,根據我們了解,警方在驅離過程中先排除媒體,防堵記者真對他們的暴行進行蒐證,再將兩百多名群眾關入行政院內廳,我再此強烈要求,警方請勿對這兩百多人施加暴力!
\n不論是依據憲法第23條,或是行政程序法第7條,警方如此過當的執法行為,已經嚴重違反比例原則。
\n我們要請問,這些學生到底犯了什麼罪,需要行政院用如此誇張的暴力來對待?這些群眾到底犯了什麼錯,需要把他們打的頭破血流、身體骨折?
\n我們將繼續蒐集受傷學生與群眾的狀況,委請義務律師團提出對行政院長江宜樺、警政署長王卓鈞、中正一分局局長方仰寧提出傷害告訴,還這些受害學生一個公道。
\n我們再次的加以譴責馬政府不僅賤踏民主程序,更透過國家暴力來賤踏這群守護台灣民主的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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