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管法修正朝野初步共識 會報層級與形式周三再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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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今天(3日)下午朝野協商《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修正草案,朝野協商已對食安會報入法大致有初步共識,但對於召集人層級、報告的形式意見仍分歧,有待本週三(5日)繼續協商,達成最後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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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立法院長王金平今天下午召集朝野協商食管法修正案,討論行政院下設食品安全會報的相關規定。會議進行近3個小時,王金平會後受訪表示,原本大家討論食安會報體制1個多小時,在場立委和行政部門已達成共識,但國民黨團最後又提出不同意見,條文只好暫時再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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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王金平表示,朝野大致上已有共識,5日會繼續協商。星期三先討論充公、罰鍰的問題,之後再繼續討論這個。國民黨食安法推動小組召集人王育敏表示,協商時,有些人希望食安會報召集人由行政院副院長擔任,有些人希望提高層級到行政院長召集,因此這部分暫無共識。王育敏也說,協商條文規定,食安會報決議事項應該向立法院報告。但到底要由行政院來立法院專案報告,或併入行政院長的施政報告,也是要繼續討論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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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民進黨團要求食安會報應為獨立的專案報告,但國民黨團認為與每個會期的行政院長施政報告一併處理即可。國民黨團也表示,有關部分條文的文字與細節還需要再修正,因此會議沒有做最後的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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