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風災承諾成立「災防署」跳票 馬:我們有災害防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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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氣爆後,馬總統5年前曾承諾要成立「災防署」的政見跳票,又引起討論。馬總統今(11)日表示,921大地震之後,將李前總統發布二次緊急命令的救災相關內容,立於專法《災害防救法》中,救災有了法源依據,「(消防署改災防署)名稱不是那麼相關」,他也就不再堅持要把名稱改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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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馬總統指出,921地震(1999年)之後,李前總統發布過2次緊急命令,在我國憲政史上十分罕見,命令內容均與救災有關,而待救災告一段落後,命令內容就被納入了《災害防救法》,「換句話說,在當時所需要的法律授權,都以以從《災害防救法》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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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總統指出,88水災(2009年)發生後,不少人建議總統頒布緊急命令,「我沒有採取,而是我說,《災防法》裡面通通都有了」,他認為,這是上一次的災害所帶來的教訓跟啟示,讓我們完成了《災害防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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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災害防救法》主管機關是內政部消防署,馬總統說,消防系統的人,「很珍惜這個名稱,而對於把它修改成為災防法,不納入消防這個用語,他們是有相當的保留」,不過馬總統認為,「名稱倒不是那麼相關,而是法規裡已明確界定,哪類災害屬於它的管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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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馬總統說,這個體系大致上是完備的,「目前當務之急,倒不是去改這個名稱,而是怎麼樣本問題的根源性質找出來」,他指出,無論是石化或是油電自來水管線,在地底下錯綜複雜,確實需要做一些整理,因此要請經濟部與地方政府做好這部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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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管線挖掘和埋設,這些(責任)一定是地方政府的,不可能由中央來核准,但這些管線是哪一種產業,那是中央政府主管的」,馬總統說,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必須要制定這些政策跟法律,因此中央與地方必須要合作,才能做好這些業務,「所以我說問題不是出在名稱,叫他消防署、災防署,他的業務範圍還是一樣的」,馬總統說,這也是後來為什麼他沒有去堅持要把名稱改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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