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台辦主任張志軍來台期間遭抗議,傳出多件媒體記者被警方阻撓採訪,甚至威脅逮捕事件,26日《新頭殼》記者林雨佑採訪黑色島國青年陣線在烏來抗議被警阻擋,警方原本指稱林妨礙執行、阻礙交通,今(30)日新北市警局副局長林聰槐改稱,記者沒有違法行為,但「跳來跳去」,影響警察執勤,才會「拜託他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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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民進黨立院黨團今天邀請陸委會、內政部、警政署、國安局等,到立法院說明中國國台辦主任張志軍來台過程,民進黨立委李俊俋質疑警方執勤未符合警察職權行使法規定,甚至警方執行難勤務時,有驅離、毆打記者情形,嚴重傷害新聞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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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對於烏來抗議件警察嗆記者「有採訪證又怎樣?」,蔡俊章解釋說,據他的了解,是因警方在排除抗議人士的鐵鍊時,記者「跑來跑去」,還問警察的臂章號碼幾號,因為車隊快到了,警方很急才會說「有證又怎麼樣?有記者證就可以幫鎖道路?可以用鐵鍊把道路封鎖起來嗎?」兩人都是情緒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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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新頭殼記者林雨佑剛好也在立法院現場採訪,陳其邁得知後,也請該林姓記者當場說明。林雨佑表示,當時他正在拍攝一名抗議人士被上束帶的時候,左手突然被警察抓住,他立刻高舉立法院核發的「記者採訪證」和陸委會發的採訪證,但警察連看都沒有看,反而更多人拉扯他。臂號17368警察還嗆「有採訪證又怎樣?」還指他與抗議者一同阻礙交通。指揮官還說「記者與庶民同罪」,這部分警方都還未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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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林雨佑也當場反駁新北市新店分局對外的說法,強調他並非「一開始未表明其記者身份」,他的記者證原本也沒有甩到背後,而是因警方拉扯所致,他站在圍欄旁拍攝,沒有阻礙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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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對於林雨佑的陳述,新北市警局副局長林聰槐當場表示,林記者並沒有參加鐵鍊封路的行動,沒有違法行為,但該記者卻「跳來跳去、跳來跳去」,立委李俊俋立刻質疑「跳來跳去違反警察職權行使法哪一條?」林聰槐說,沒有違法,但有影響警察執勤,同仁才會「才拜託他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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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立委蕭美琴反駁,現在事後才講得很好聽說是「拜託」,當時則是要強制驅離。林聰槐則說,因為當時緊急情況,警察同仁口氣不好是「難免」的。蕭美琴則強調,這是嚴肅的新聞採訪自由,如果採訪時還被威脅要逮捕,這是台灣人權的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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