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照法欠缺新思維 社區照顧受阻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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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照服務法」雖然在立院初審通過,但民間團體及學者今(18)日舉行記者會指出,初審版本是新瓶舊酒,缺乏迫切需要的預防性服務,及社區整體照顧。而且目前長照服務人力,過度倚重外勞,反讓本土長照產業無法正常發展。
\n包括普及照顧政策聯盟、老人福利推動聯盟、彭婉如文教基金會、居家服務策略聯盟等團體及學者,上午舉行「長照需新思維」記者會指出,依據國健署的國民健康訪查顯示,65歲以上長者近2成失能,國人活得老,卻不見得活得好,長照政策應以「預防失能發生,延緩失能惡化,提升生活品質,減輕醫療與照顧負擔」為核心任務。
\n普及照顧聯盟指出,在各類服務中,以社區式長照服務最需要發展,可是現行規定無法彈性因應,資源分配過於偏重中重度失能老人,惡性循環結果,只有失能愈重者才有服務資源,而缺乏延緩失能的預防性服務可用。
\n普照聯盟副召集人、台北大學社工系助理教授王品指出,區分「外環」提供輕度需求及預防性服務,像是到宅服務、日間托老、短期住宿、社區老人廚房、夜間訪視等,及「內環」提供重度失能失智照顧需求,像是團體家屋、老人照顧之家等,如果能提供大量外環服務,能夠延緩老人失能,延長老人在家生活。
\n包括老人福利推動聯盟秘書長吳玉琴、彭婉如基金會執行長王慧珠則都提到,目前外勞成了老人「萬能的輔具」、「最大的輔具」,家中老人有照顧需求就找外勞,但是太過倚賴外勞,除家人和長輩互動的機會減少,長照產業也沒有機會發展。他們認為長照政策應該發展在地就業、在地照顧,提供足以養家活口的薪資,培養在地的服務員,如果過度倚賴外勞,本勞都出不來。
\n出席記者會的民進黨籍立委尤美女指出,目前長照服務法草案內容欠缺新思維,預防性的服務能延緩老化,但政府卻說那不屬於長照範圍,要等老人身心失能才屬長照對象,所以長照規劃還是停留在機構式、醫療化的舊思維。她說,長照法法案初審時,有許多保留意見,還待進行協商,她希望法案協商打破這種舊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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