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務惡搞成黨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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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選委會日前發文給民進黨市長候選人林佳龍,搬出選罷法第42條第5項,要求修改他政見中所寫的「台中市升格已經四年,現任市長施政滿意度年年墊底,原縣區邊緣化,市中心更是沒落。」對此林佳龍競選辦事處反擊,批在9月26日召開選委會上,35位委員有25人贊成,竟在副市長兼選委會主委蔡炳坤隔數日後的會議上翻案,痛批選務不中立,有如回到戒嚴時期。
\n首先要論的爭議處,是施政年年墊底是根據天下和遠見雜誌調查,也就是說這是有所本,而且也是台中市府和廣大讀者群中人人皆知陳年事情。把此當成個人政見訴求,就是民主政治中的競爭手段,最後當然還是由選民手中選票去裁判,那在一切合理下又何來違反選罷法罪名。而這個莫名其妙的政見觸法,還是存有人為操控下指導棋,那真該中央選委會去徹底調查台中市選委會,何以會如此,難道這其中沒有選務上的私心。
\n其實,在台灣大小選舉中,候選人公告上的政見,沒多少人當真去看待,跳票的也一大堆,亂七八糟也刊登過。以前有人用「勃起台灣,挺進大陸,威而鋼全世界」當政見還不是照過,也就是說這只是一種形式上的民主,真正的意義代表的是選務走入中立和公正,不是政客和政黨的工具。那現在把本來沒多少人注意的政見當街痛打一頓,除了幫倒忙,又激發各個縣市選委會體制運作上是否有改革空間的探討,例如現任官員兼選委會主委,便存有角色衝突。
\n選務本來就是民主遊戲規則中的裁判,不屬於政黨、政客,這個組織雖在政府體制內,但該徹底自我要求中立和獨立與前瞻,一如央行或司法。可是卻在台灣政黨輪替多年後,在今年底九合一選務中,在一些縣市的選務工作上,荒唐怪事和脫軌言詞不斷發生,也未見整頓以昭公信,那真是讓人懷疑,這是在打混玩家家酒等事後升官記功發財,還是在辦黨務,這醜態難道不是民主害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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