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屏東縣顏某等9人獵殺4隻臺灣黑熊及多隻保育類野生動物,屏東地方法院日前宣判,9被告均獲判無罪。屏東地檢署認就被告顏某等9人判決無罪之部分,有認定事實與適用法律之違誤,悖離憲法保障原住民族文化權之核心意旨,不利我國生態保育之法治根基,業已於法定期間內提起上訴。

檢察官上訴理由包括:一、「非營利自用」不應成為濫殺野保動物之保護傘。二、被告之犯罪行為具「戲謔性」與「殘忍性」而非文化實踐,被告於獵殺珍貴之臺灣黑熊後,將龐大屍體夾於機車騎士與乘客間,以「三貼」方式嬉鬧運送,沿途錄影訕笑,甚至事後將屍體於民宿內陳列炫耀、拍照。此種對待動物生命的輕蔑態度,絕非原住民族傳統文化之表現。被告使用具高度殘忍性之鋼製吊索(俗稱山豬吊)誘捕獵物,並對受困掙扎之黑熊採取近距離射殺之方式,違反狩獵倫理與人道精神。三、兼顧原住民族傳統狩獵文化與落實環境生態正義。被告等人短時間內密集獵殺4隻瀕臨絕種之臺灣黑熊、5隻臺灣水鹿及3隻臺灣野山羊等保育類動物,其規模、手段與動機均已逸脫「維持生存」或「傳統祭儀」之合理範圍,屬「機會主義式」的濫殺。原審判決未能區辨「個人脫序行為」與「集體文化實踐」之差異,將少數人之違法行徑等視於部落文化,不僅在法律評價上錯誤,更對真正嚴守狩獵禁忌之原住民族造成二次傷害。

據了解,2023年12月有網民在網路上傳一段視頻,影片中兩名男子把黑熊夾在2人中間,後座乘客還抓著黑熊揮手惡搞,過程中夾雜著戲謔式語氣嘲諷。影片可以看見,前方2輛機車,其中一車後座乘客手持獵槍,而另輛雙載機車,兩名男子把黑熊夾在2人中間,後座乘客還抓著黑熊揮手惡搞,過程中夾雜著戲謔式語氣。檢警循線在顏姓男子家中冰箱中查獲台灣黑熊及台灣野山羊屍體各1具,另外還有台灣水鹿腳14支、水鹿頭標本1只及土製獵槍1把。屏東地檢署歷經將近四個月的縝密追查,發現自2020年1月間起至2022年12月,不到3年之時間,共有4隻台灣黑熊遭獵殺,其中3隻台灣黑熊更是在不到2年之時間慘遭獵殺。全案於4月6日偵查終結,並以野生動物保育法第41條第1項之違法獵捕、宰殺保育類野生動物等罪對被告9人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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