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台灣話」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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乍在新聞紙上看到標題:讓「台灣話」消失  的幾個字,懷疑我手上拿的是半世紀前的報祗。經確認再三,卻是2014年3月2日的中國時報,在A11版時論廣場「有話要說」欄的標題啊!作者「范國生」,編者註記他是退休教師。該版編輯張芷雁,副總主筆福蜀濤。
\n之所以在第一段詳載本文標題字的由來出處,是怕讀者諸君誤會標題文是筆者或編者的主張,也怕稍後文章探討時,懷疑我「栽贜」給指涉的對象,或甚至認為筆者頭發高燒胡亂囈語,故做如上的「交待」,驗明正身,不要傷及無辜。
\n「讓台灣話消失」的文章,是由范國生先生所寫,中時輿論版所刋載,雖不能完全代表中時的立場,但可某種程度表示中時整體的意識趨向。故而,筆者認為「讓」文和中時的信念立場有若干相同或相似,應非空穴來風或誣指。
\n先擇要引用「讓文」的一些論述:台灣用的語言不止一打,官方定的通用語言是北平話,其他語言可說是方言。因使用最多的方言是閩南話,閩南族群人多勢眾,把台灣話一詞據為己有。嚴格說來,台灣話是不存在的。為了方便,本文使用的台灣話一詞泛指台灣地區用的所有方言,包括閩南話在內。••••••••,既然語言的興衰是自然演變,政府主導語言政策事倍功半,學習英語成為世界潮流,因此當務之急不僅不是如某些教師團體所要求的把母語教學延伸到高中階段,而是減少現有的母語教學時數,甚至應該認真考慮完全廢除母語教學。
\n「讓」文的大意是學習英文是世界潮流,所以台灣要減少甚至廢除母語教學。先不說此論述邏輯不通,而先探封「台灣話是不存在的」這個結論。假說范君所說此語為真,那麼「讓台灣話消失」的提議,不就是脫褲子放屁:要讓不存在的東西消失?豈非數學上負負得正,變成要新創正港的台灣話且用力推廣嗎?
\n退一萬步說,依范君所說,除了北京話是官定語言,其他語言都是「方言」。好吧,請拿出憲法或什麼法,證明「北京話」才是官定的語言(即所謂的*國語*)?若拿不出法律及憲法規定,那麼所謂*國語*不就是名不正言不順,掌權者拿來壓迫甚至要消滅受統治者的假令箭嗎?這讓早期五、六十年代,在台灣所有非中國出生或其第二代的學生(包括原住民),都在話語權上受到相當的欺壓和凌辱。眾所皆知當時中小學生在學校講母語(閩南話、客家話•••••),都視為講「方言」,是要罰錢的,嚴厲一點的還要「吊狗牌」—–「我不講方言」。但是,現在回想起來,那時中小學外省籍老師不少,那一位是講「北京話」的?南腔北調,大多有濃厚的家鄉音,但因為是外省人,所以他們講的話都算「國語」,最離譜的是小學時,突然來了一位皮膚稍黑據說是剛從大陳島撤退來台的退伍軍人,教體育,什麼都不會,只教我們走歩行進和停止。有一次行進中,他下口令「打豆!」全班沒人知道怎麼做,當班長的我,用「國語」和他溝通「打豆」怎麼做,但話講不通,比手劃腳示範,原來是「原地踏步」,同學們人人相覻。後來我找機會告訴師範學校剛畢業的導師,問他「打豆」是什麼國的國語,怎麼寫?班導說那是他也聽不懂的方言,而平常奉命對講方言同學罰錢(也自罰,每次二毛錢)的我,就追問要不要罰錢?班導面帶為難之色的答說:老師不用罰錢啦!
\n又有一次,大概是雙十國慶大閱兵吧,我從收音機聽到心目中偉大的「民族救星」蔣總統(註:不可說名諱,如說蔣中正總統就犯規)的演講:全國軍民同胞們•••••,當時我已是小學四或五年級,「國語」成績一級棒,聽寫能力不在話下,但聽蔣總統的演講幾乎聽不懂,心生慚愧,隔天還特地到學校老師辦公室向班導借國語日報來恭讀,才知道偉大領袖的訓話內容是什麼•••••。
\n初中越區考上中部最佳的名校,班上有數個來自眷村的同學,個個的脾氣都不太好,常常盛氣凌人,尤其我這個單獨來自鄉下、個子又小的「土包子」,常常成為他們「出氣」的對象。初一開學不久,有一次,不知什麼事和一位歐陽XX的外省同學拌嘴,我好像用台語說了一句話,他立刻凶狠抓住我的衣服領口斥責說:你是分離主義,要㧓你報告教官記過!我簡直嚇壞了,以前講台語是罰錢,現在怎麼變成要記過?而且什麼是「分離主義」,是不是和「共匪」差不多?此事後來雖未成真,但已深烙在我幼小孤單的心目中,自此,我對到班上上課有恐懼感,父母遠在幾十公里外,一個月才能見到一次面,也不敢講此事,13歲的我,自我浮沈,自暴自棄和逃避•••••。
\n時空跳到1969年考上了古都台南的成功大學,家父聞訊很高興,他認為我的命格往南走是好的,不要想重考去台北念台大。在成大,我是快樂讀書和生活的,講台語也是百無禁忌,早就忘記說台灣話不愉快的遭遇和經驗。直至1978年因緣際會,被服務的報社派到在霧峰的台灣省議會採訪,斯時為在台灣政治史留有光輝一頁的第六屆台灣省議會,在七十多位省議員席位中,原來只有個位數的「黨外」或「無黨籍」議員,一下子湧進了二十多人。以較嚴格的區分法,其中符合現在「綠營」標準的省議員就有十三位,例如林義雄、張俊宏、余陳月瑛、邱連輝、蔡介雄、黃玉嬌、蘇洪月嬌、何春木、周滄淵、傅文政、趙綉娃、陳金德、林樂善等,原是省級的民意機關,卻因為中央立法院被「老賊」盤據,省議會自然自動升格為台灣最高民意機關,天天談解嚴、開放黨禁、報禁、全面改選中央民代•••••等國政問題,也成了全台政治新聞聚焦所在。
\n記得第六屆省議會開議不久,有一次的大會中,有省府數十位廳處首長列席,上述十三位「黨外」議員突然一改以往全程用「國語」發言的狀况,改用台語和北京話摻雜發言,其中蘇洪月嬌還故意全部用台語發言。國民黨籍議員發覺有異,提出「權宜問題」,要求大會主席蔡鴻文議長制止,規定在議會大會開會和質詢,一律要用「國語」發言,黨外議員當然不從,展開一場開會「語言」大爭論。大會主席雖以「慣例」是用國語發言來裁示,但無法定論。國民黨籍原住民(當時稱山地同胞)議員為凸顯問題,居然用山地話發言,引來黨外議員一片叫好,也有用客家話的,議事堂「百家爭鳴」,吵了一天,才達成「共識」:不另加設翻譯人員,議員可用任何語言發言,但對方如聽不懂而無法應答或記錄,自行負責。於是,在省議會行之多年以「國語」發言的「慣例」打破了,解放了,但並沒有造成任何困擾,議員如用台語質詢,部分外省籍首長聽得懂當然沒問題(但都用國語回答),若聽不懂,旁邊都有幕僚或隔鄰台籍首長「協助」,不致於有障礙,倒是當時羊姓物資局長,外省鄉音甚重,省議員或記者常常聽不懂,反而成了困擾。
\n由於省議會帶頭衝破「藩籬」,各級地方議會蔚然成風,當時已當了卅多年不必改選尚未退職的「資深立委」中,有位叫吳延環的,憂心忡忡,認為會破壞國家語言統一政策,於是提出一個「語言法」草案,內容規定在公共場所應以「國語」發言,違反者處以罰鍰。此草案經筆者跑教育部的女同事獨家披露,引來各方不一的看法。筆者認為太荒唐,利用假日撰稿仿包可華詼諧手法批之,建議此法如立法通過,第一張罰單開給行政院長俞國華,第二張罰立法院長倪文亞,因為他們講的都是方言而不是「國語」,另建議儘速開發「標準國語翻譯機」備官員民代或民眾使用,否則人人隨時隨地吃罰單!
\n「語言法」草案曝光,再經筆者為文大加嘲諷,時值立委增額補選將舉行,許多黨外選將將之列為攻擊題目,社會也嘩然,此草案就緊急撤案無疾而終,也影響宋楚瑜主導廣電法中「廣電方言節目應逐年減少」條文増訂後的執行。像黃俊雄的布袋戲、楊麗花的歌仔戲原已改用「國語」發音,沒做幾集就叫停了,因為沒有人要看。後來反而開放市場自由決定,不要說閩南語,客家台、原住民台都成立了,本來禁看的日本電影也限量進口,更不要說後來的韓劇了。
\n時代巨輪是往前推進的,中時輿論版要讓「台灣話」消失,雖然用加強英語來做包裝掩飾,其實還是要消滅閩南語、客家話和原住民語,「三國歸一統」,只剩北京話,以利赤色祖國的統一。這麼幼稚的統戰法,本不值浪費筆墨拆穿反駁,但念我台人淳樸易受蠱惑,只好勉力談之。請記住,中國統戰萬變不離其宗:和平、統一、共榮•••••,本質上是很厲害的詐騙搶劫集團,只要我台民不貪便宜,不妄想不勞而獲和期盼虛無的所謂「大中國光榮」,那就是基本安全之道,筆者人微但言誠,諸君慎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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