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排定明日續審「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地球公民基金會等環保團體今(27)日強烈質疑政府以專法排除既有法律的規範,大開管制之門,不僅規避環評,也將使自經區圈地形同租界區,成為國土管制機制的「太上皇」,基於引人疑慮的條文太多,要求退回行政院修改重擬。
\n環保律師詹順貴指出,遭政府以專法排除的法規多達46項,涉及土地開發地目變更、租稅減免及放寬外國人(含中國人)士商務居留限制等3面向,尤因打著自由貿易招商,幾乎都是免租稅,園區外的中小企業將面臨更不公平的競爭狀態,園區內有權有勢的財團則是吃乾抹淨,吸乾社會資源。
\n對於馬英九總統將自經區嫁接自由貿易的說法,詹順貴不滿地說,自由貿易(FTA)是國與國間基於平等互惠原則,進行貨物關稅減免,卻不見哪個國家因此造成國內企業間的不平等狀態,成立經濟特權的經濟特區。
\n台灣農村陣線理事長徐世榮則呼籲,國發會主委管中閔應信守承諾,修改自經區條例草案,排除土地徵收條文,且不容許政府藉自經區條例草案13條,假《科學工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等相關法規名義,出現「轉手徵收」現象;對於草案14條開放國有土地可由管理機關逕行讓售,不僅將導致國土計畫管制系統的崩解,也對環境形成威脅。
\n徐世榮指出,我國早在民國83年就通過環評法,但社會仍常見抗爭,顯見其中必有不足之處,觀諸美國已在既有的環境評估面向中,加入「社會影響評估」及「環境正義評估」兩進步思維,台灣政府在進行環評時,也應該思考增加邀請社會、人文方面的學者專家,將重大建設案對社會、土地、環保、人文等影響,都納入評估之列。
\n去年大法官會議作出709號釋文,雖是針對都更條例,但「缺乏正當行政程序」卻可見於同性質法規中,他強調,台灣雖然解嚴多年,但在公共程序的執行上與解嚴前並無不同,涉及公眾利益之事,本應以舉辦聽政會等方式廣納公眾意見,但包括環評會等仍由少數且固定的委員決定,「導致環評有如花瓶」。
\n包括地球公民基金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台灣農村陣線及環境法律人協會等環保團體,均對自經區草案中多項條文提出質疑,基於修改幅度太大,主張該案應退回行政院重新研擬後,再送立法院,如果執政黨執意闖關,環保團體揚言會有反制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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