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臨時會將處理考試院和監察院人事同意權,長久以來已起爭議的考、監兩院存廢的問題再次引起討論,有民進黨立委認為應該修憲,廢除考、監兩院。監察委員吳豐山十日在監察院院會中提議,認為監察院應該發表嚴正聲明,讓社會了解監察權的重要性,此議獲得全數監委的同意。吳豐山即將卸任,當然不是為自己的利益發言,他表示,過去六年參與監察權的運作,深感憲法設置監察權的重要性,經由監察委員執行糾彈,可以保障人民免受公權力的傷害。他更表示,放眼世界,一百六十個國家或地區設有監察權,這些國家地區監察權內涵名稱不一定相同,但是大概可歸為「保民官」,保護老百姓免受公權力傷害。
\n廢考監兩院的修憲議題已經喊了好幾十年,以前還有機會實現,因為那時候的門檻較低,目前則是不可能,因為最後一次(第七次)修憲時,將修憲門檻提升,造成沒有機會修憲。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十二條的規定,「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不適用憲法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除非中國國民黨立委吃錯了藥,配合綠營修憲,否則修憲案出不了立法院,就算綠營立委的席次過半,立法院這一關照樣通不過。再說就算修憲案出得了立法院,也通不過「公民複決」,因為它的門檻遠比「鳥籠公投法」高。
\n廢考監兩院屬憲法層次,因為修憲門檻太高,沒有機會過關,可是凍結監察院的機會遠比修憲高,只要有半數立委抵制監察院人事任命同意權就可凍結它。吳豐山表示監察權很重要,的確如此,只是他沒有體會到台灣的監察單位已經變質,它已不是「保民官」,而是扮演執政者馬英九的打手,只要是「馬友友」,犯再大的錯誤,都不必擔心被彈劾,遭判刑的基隆市長違法亂紀證據確鑿,彈劾案就是通不過。前檢察總長介入政治鬥爭,洩密的事實明確,也一樣彈劾不了,掩護郭冠英的荒謬人事任命案,監察院也否決了「糾正」。扮演執政者打手的監察院已沒有存在的價值。監察院所以變成馬英九的御用單位,是因為目前的監察工作並不是像一般正常國家由人民選出的國會議員執行,掌控監察權的監察委員是由總統提名,國會同意後再由總統任命。不少監委為表達對馬英九感恩,或期待再度被提名,光怪陸離的事情都做得出,吳豐山沒看到嗎?
\n法律責任的問題歸司法單位管轄,公務人員除了法律責任外,還要負行政責任,即使他們沒有違法,也可能出現行政疏失。公務人員的服務單位本來就可以發動行政調查,將須要負行政責任的公務人員移送人評會議處,最重可以記兩大過免職。可是由公務人員的服務機構追究行政責任,或許不夠客觀,正常民主國家則多出監察單位來監督公務人員,它應該比公務人員所屬的單位來得客觀。然而馬英九執政後的監察院已變成馬家的打手,完全不客觀,既然如此,就由公務人員的服務機構自己監督就可,何須多出監察院?
\n民進黨執政年代,監察院也被中國國民黨凍結三年,當時的公務人員風紀遠比現在好,代表目前的監察院沒有發揮客觀的監督功能,因為由馬英九提名且任命的監委,有不少人揣摩馬意行事,比公務人員自己的機構還不客觀,將它凍結對現行憲政體制有加分的功能,吳豐山不清楚這一個事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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