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政府緊急危機處理最重要的原則是,如何快速而有效的反應日常生活中對於重大民生問題的缺失與解決能力,國家之所以要成立政府在於人民賦予其權責,面對當前層出不窮的危機事件,政府應該積極在各種重大民生問題上做一妥善處理乃是當今政府應為之事。
\n舉例而言,過去幾年南台灣缺水嚴重,起因於八八水災造成台南等地水庫嚴重淤積,導致水庫水量減少,更造成水庫壽命縮小,身為南部重要水源基地,政府面臨民生供水等重要政策執行時,應該考慮到民生與水的重要關係,除了不能影響民生用水外,更重要的是如何解決水庫的淤積,使水庫生命能延長,這點牽涉在於水庫資源的妥善利用,應可在於此問題上成立國家級處理機構,不以多頭馬車方式處理,因為如果分散處置問題,可能導致水資源浪費與公部門資源浪費,這不僅不是人民之福,更可能影響到人民基本民生用水。
\n國家日益龐大無法避免,遂有行政國的形成,不過在處理各種緊急危難時,政府除了要關注人民的重大民生問題時,日益龐大的行政權更說明官僚體制同理心的重要,也說明官僚體制加強應變能力的迫切性,提升國家官僚體系內危機處理能力是政府面臨當前全球化環境劇烈變遷之際,政府首要必須處理的政府內部因應機制。誠以這次食品安全風暴為例,中央與地方政府之間的緊急應變能力似乎出了問題,然而如果另設專責機關則耗時又無立即效益,如就原本負責機關升級加強處理即可,原因在於政府人力資源有限,授權原有機構的擴充即可,特別是強化中央層級單位應變能力,加上與民間組織單位的協力合作,應可在資源有限下,以有效能的方式整合資源與組織。
\n八八風災仍是一個典型的對於國家處理重大緊急危難事務的例子,八八風災發生後,筆者(屏東人)居住的縣市遭受到高層政府的忽視,筆者當時第一時間投入救災,政府完全沒有反應能力,全都是靠民間組織的動員能力,像是宗教團體與一些當地私人組織來搬運物資或是清理環境,筆者也投入民間組織的消毒工作,在接觸淹水民眾過程中,民眾普遍對於政府救災緩慢的說法依舊令人印象深刻,那時地方政府疲於奔命,而中央政府卻被動等待地方政府的資訊。筆者當初深入重災區觀察,國軍此時已經投入救災,但仍是屬於小單位的動員,在災難發生初期時,國軍只能做最有限的幫助災區,跟後期國軍的全員動員能量不能完全相比。那次災難的省思在於國家對於緊急災害的發生,應該是在於資訊能力的全盤掌握與對緊急問題的慎重認知,而不是由地方政府層層上報,因為如果由地方政府層級層層上報,將不利於救災的進行,這就回到了上述政府的起初成立之由以及政府成立目的為何?
\n筆者認為承平時,政府以最低限度介入人民的日常生活,但是如果遇到了某種緊急危機發生時,政府應以更具體作為或妥善運用國家有限資源做最妥善的全盤規劃,以便使災害傷害降低到最低程度,比如依據事件性質的不同規畫成立新專責單位、強化原有單位應變能力、政府民間資源分享以及整合中央地方通報機制等,政府與民間的資源分享在於政府可透過與民間組織協力合作,破除官僚本位主義,使民間充沛資源做最有效的運用。政府面對緊急災害如何防範與減緩災害,將來在這方面的政策規劃應著重在整合面上做詳實的評估。
本文僅代表作者立場,不代表本平台立場




Facebook Comments 文章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