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核四 爭民主】學界凱道記者會學者發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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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林長壽(中央研究院院士,台大數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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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林義雄先生,今年73歲。在過去40多年裡,他和家庭用生命守護臺灣,對臺灣民主的進展與扎根,寫下令人感動的詩章,我自己尊他為「國之長者」。
\n這次他再次用生命,發出靜默但清晰的聲音,提醒我們:「非核家園的實現,不能靠政客的承諾,而是臺灣社會公民運動的進程之一。」我們呼應林先生的訴求:馬上停建核四。
\n政府目前以「嚴格的安全檢查後,再以公投來決定是否運轉」來做回應,這和經濟部長的說法:「停止核四,我們的電力在2016年就會不夠」,兩相對照,政府的說法可能還是一個充滿政治話術的謊言。
\n試問,若通過核四不運轉的公投,政府會履行不運轉的公投民意嗎?
\n從這裡可以推斷出,政府的能源政策,除了核四之外還有其他選擇,可以解決電力不足的問題。合理的講,政府的能源政策本來就不應該只有單一選擇,對政府與台電來講,發展核能是最偷懶方便的途徑,而核安對官員來講只是虛應的口號罷了!政府應該說出全部的實話:我們的能源政策究竟是什麼?
\n政府還以「政策不能因一個人的因素而改變」,來回絕核四停建的訴求。這是一個非常殘忍而邪惡的回應,其目的在羞辱林義雄先生。
\n今天我們站出來,是要告訴政府這不是一個人的意見,是絕大多數人的意見。過去的二、三年來,有多少次,多少人走上街頭來表達人民的意見,難道這樣和平的方式,政府聽不到?聽不進去?林先生是臺灣的良知,他看穿政府的虛假,決定用生命來喚醒人民。
\n「馬上停建核四」難道是林先生新提出來的訴求嗎?這不是過去二、三年人民一直呼喊保護臺灣的主張嗎?如果在過去二、三年沸揚民意中,政府仍舊在能源的選擇上沒有其他的備案,那麼行政院、經建會(現在的國發部)、經濟部、台電等主管都應該立刻下台。
\n核安是國家安全最重要的一環,馬總統,我們要警告你,保衛臺灣安全是你就職的誓言,是不容許跳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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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劉靜怡(澄社社長,臺大國發所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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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反核就是反獨裁」,一直是我印象最深刻的民主口號。核四爭議,在台灣社會裡,已經延續二十多年,隨著林先生採取禁食行動,政府的立場也出現搖擺。從目前的社會氛圍來看,核四具有重大安全問題,不受民意信賴,身負監督和執行核四的安全興建與營運責任的政府部門,眼前最佳的選擇,就是由行政權和立法權兩者協力達成「直接停建核四」的目標。
\n停建核四,真會有任何違憲問題可言嗎?當年解釋核四預算爭議的大法官會議釋字第520號解釋,主要處理兩項問題:(一)法定預算的規範效力為何?(二)行政院可否停止執行國會已經審議通過的核四預算?釋字第520號對上述兩個問題提出的解答,其實都無法導出「核四停建違憲」的結論。馬江若是以大法官這號解釋當做不停建核四的理由,在法理上未免過於牽強。
\n究諸實際,大法官在釋字第520號中指出,核四停建屬於憲法第63條所謂的「國家重要事項」。針對此一「國家重要事項」,倘若行政院在政策上決定停建核四,應該依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及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17條「向立法院提出報告之後,若獲多數立法委員之支持,基於代議民主之憲政原理,自可貫徹其政策之實施」。換言之,只要行政院願意向立法院提出停建核四的報告,並且獲得多數立委的支持,根本沒有任何違憲可能性。尤其是從當前立法院的結構和民意趨向來看,倘若行政院決定停建核四,只要行政院長江宜樺向立法院提出報告,隨後應可獲得多數立委的支持,請問何難之有?執政當局若只是真心「不為」,就把不為的立場和理由講清楚,何必以違憲為托辭?既然明明是在行政權及立法權兩者在聯手漠視民意和濫用權力,何必硬是讓大法官當代罪羔羊?釋字520號強調「行政院對立法院負責之憲法意旨暨尊重立法院對國家重要事項之參與決策權」之意旨,也就是立法院可與行政院共享決策權,雖然大法官第520號解釋並未清楚說明立法院參與和共享決策的方式,原先憲法本文中所規定的「立法院決議變更重要政策」規定也已經刪除,但憲法第63條所規定的立法院議決「國家其他重要事項之權」,也未必沒有討論適用可能性的空間。
\n至於若是要以公投決定是否停建核四,那麼,將目前反民主的鳥籠公投法先予以徹底修正,成為一部能夠真正鼓勵正反雙方均實質參與投票的公民投票法,才能提案舉辦公投,甚或另訂特別法如「核四公投特別條例」,讓人民能夠真正對核四議題投票表態,當然都是行政部門可以立即採行的有效作法。無論如何,最重要的是,如何讓公投法成為落實民主的手段,而不是重蹈「公投法反民主」的覆轍,是我們在思考核四停建的民主意義時,最為重要的功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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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鄭斐文(東海大學社會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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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請國民黨不要再用拼經濟、電力不足來為核電護航!
\n女學會針對核四與核電議題,提出以下幾點呼籲:
\n1. 針對原能會指出核能會經過安全檢查才會運轉的說法(「核電工程已完成9成以上,目前已在做試運轉,若能通過原能會及經濟部安檢小組的雙重測試,會裝填燃料棒,進而取得運轉執照」),我們認為,台灣人民早已經對政府所謂的安檢與評估失去信心。從中科三期、六輕到核電與各項環境議題,政府所宣稱的安全檢查,其標準經常是以右翼「發展主義」價值的科技官僚意見為準,而看似宣稱具有公信的科學標準,卻是受到政治利益所影響的科學,實際上卻完全無視於廣大民間社會的意見。核能這種高風險的電力技術更完全不可能是「安全」的 !福島核災的案例顯示了,在天災之後,核電廠根本對於人類帶來了極大的災難 !如同林義雄先生所說,政府的核安檢查說法是假的,核能根本沒有「安全」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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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2. 政府要強行通過核四運轉的態度,反應了核電背後,龐大的分贓利益與政商關係。從歷史上來看,核電產業與美國軍火、戰爭工業相關連的「軍工複合體」,是具有相當暴力、專制與獨裁的本質 !從女性與弱勢者的角度,我們反對核電產業,因為核電是帝國主義、資本主義的最負面產物,也是非民主、非環保、非生態永續的科技。核電產業對於弱勢者來說,更是災難。例如,現在還放在蘭嶼的核廢料仍在污染,無足夠防護;核電工廠工人更是被犧牲於高風險的健康危害中;對於貧者、小孩或老人來說,核電也是摧毀家園的怪獸 !因為當核災難來時,弱勢者將變得更是一無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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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試運轉代表燃料棒放入反應爐就不能再取出、核四就一定要運轉,如今政府的說法充滿了謊言。我們認為,國民黨政府的作法根本就顯示出其粗暴的父權國家的本質,而就是因為這種暴力國家才使得林義雄先生需要以絕食手段進行抗議,如今,學界因此更要以強烈方式對政府進行譴責。反核四只是開始,為了台灣與世界的生態與和平,建立非核家園是我們最終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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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陳瑞麟(台灣科技與社會研究學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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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我是中正大學哲學系陳瑞麟,我代表「台灣科技與社會研究學會」發表對核能發電議題的看法與訴求。
\n「科技與社會」(英文簡稱STS)是一門研究科技與社會的關係和互動的專業,而核能發電正是一個最典型的STS議題,因為核能發電涉及社會的許多面向。
\n近三十年來,STS已經對核能發電產生的社會議題(包括大型核災)作了許多學術研究,在這些研究的基礎上,同時考量台灣的地理和社會條件,我們認為台灣完全不具備使用核能發電的條件,對台灣未來唯一有保障的出路是:廢核。我們的理由是:
\n具有自主核能技術的先進國家如美國、前蘇聯、日本都發生了最嚴重七級核災,不具備核能自主技術的台灣,有什麼科技條件堅持使用核能發電?
\n台灣地狹人稠,核廢料無處放置,也無處理核廢料的自主能力。萬一發生大型核災,災民也無處可撤!
\n「科技與社會」對科技風險有深入研究,核能發電發生災害的風險不是很低,而是很高!最重要的是,一旦發生災害時,代價我們無法承受。
\n日本福島核災顯示「複合型災難」的可能性,亦即包含地震、海嘯、火山爆發等自然災害同時引發核電廠災害是會發生的。台灣完全具備類似日本的自然條件。
\n即使政府說台灣的核電廠有防災準備和應變能力,然而,核電廠是一個大型複雜的科技系統,過去多次嚴重核災已證實大型複雜的科技系統會以各種不同的、不會重複的、意想不到的方式而發生災害。一旦如此,任何準備和應變都無濟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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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政府經常強調尊重專業。對於核能發電這種「科技與社會」專業領域的政策和建設而言,我們強烈呼籲政府正視STS的專業意見!如果政府的決策願意慎重納入STS的專業見解,我們台灣科技與社會研究學會的會員十分樂意貢獻所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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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呂忠津(台灣教授協會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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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這個習於說謊的馬政府說,核四停建、核一(2018-9)、核二(2021-3)、核三(2024-5)除役後,台灣就會缺電、限電。不要說現在本來就沒有核四在發電,在未來的五至十年間,台灣有能力、有技術,除了能快速開發蘊藏豐富的風能、太陽能、地熱能等再生能源外,也可以於過渡期發展使用潔淨化後的化石能源,來取代除役的核能電廠,甚至淘汰高碳排放的火力發電廠。而創新的綠能與節能產業,將可成為帶動台灣經濟發展、增加就業的新引擎。台灣人應該儘早丟棄這個無能、擺爛、怠惰的中國國民黨政府。
\n台灣地狹人稠承擔不起任何核災的風險,可是四座核能電廠又偏偏皆緊鄰於發生強震機率高的活動斷層帶上,八個機組被列入全世界地震風險下最危險的反應爐排名前11名,並包辦了前六名。2011年日本福島核災後,台灣人已真正認識到核災的可怕,為了子孫永續的生存,台灣已有高達七成已上的民意要求停建核四,也有接近六成的民意縱使電價會調高也要廢核。當人民的意志已非常明顯的展現出來,作為民選的馬政府,竟不順應民意,甚至背道而馳、一意孤行,不僅強烈破壞政府與人民的信賴關係,更摧毀民主的價值。面對一個不知民主為何物的冷血政府,林義雄先生正以他一點一點逐漸消失的生命作最高層次的非暴力抗爭,為台灣人民捍衛永續的生存權利。我們廣大的台灣人民,您豈能坐視而不挺身出來抗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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