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外媒11月2日報導指出,繼上週三伊斯蘭黨領袖拉赫曼·尼扎米(Motiur Rahman Nizami),遭孟加拉國際犯罪法庭法官(International Crimes Tribunal )判處死刑;其罪名為發動反人類的戰爭罪刑。週日國際犯罪法庭,又針對另一位伊斯蘭黨大老,商業大亨的葵興.阿里(Mir Quasem Ali ),發出死刑判決。前二項判決皆源自於,1971年孟加拉脫離東巴基斯坦的獨立運動期間,上述2位傑馬特-E-伊斯蘭(Jamaat-e-Islami)政黨的領袖,係站在孟加拉獨立運動的對立面,引發內戰,導致近300萬人民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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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另一個引發孟加拉實現轉型正義過程,充滿血腥殺戮氣息的主因;為孟加拉現任女性總理謝赫·.哈西娜(Sheikh Hasina),其曾任總統的父親穆吉布·拉赫曼(Sheikh Mujibur Rahman),於1975年8月15日遭到軍事政變謀殺,包括其父親及親屬在內總共15人,於首都達卡遇害;總理哈西娜當年身在西德,得以倖免於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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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僅管外界對於2010年由總理哈西娜,針對1971年獨立戰爭犯刑,所設立國際犯罪法庭有所異議;國際人權組織(Human Rights Watch)也認為該法庭的審判程序,不符國際標準;不過總理哈西娜否認有關打壓政敵的指控,並指出該法庭係「獨立審判」。然而,國際犯罪法庭的檢方人員阿瑪能(Zead al-Malum),坦率指出,孟加拉要經過漫長時間,才能終止清算文化,一語道破了孟加拉長期鬥爭、傾軌過程,所烙印的沈痛歷史傷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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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犯罪法庭指出,媒體大亨阿里,1971年獨立戰爭期間,在吉大港(Chittagong孟加拉第二大城),擔任支持巴基斯坦民兵指揮官期間,對於主張獨立人士,進行殘酷暴行的「恐怖統治」。因而,遭到孟加拉國際犯罪法庭提起10多項罪名指控。其中二項罪名,皆為死刑判決;包括有綁架以及在牢房裡刑求殺人;另外,阿里還遭到72年監禁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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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阿里,現年62歲,任職商界,政治人物,他被視為傑馬特-E-伊斯蘭(Jamaat-e-Islami)政黨的主要金主;他在私人醫院、銀行及媒體領域,皆著墨頗深。他是近一週來,孟加拉最大反對黨,伊斯蘭黨領導成員,以「戰爭犯刑」罪,遭判死刑的第二人。早先,另一位伊斯蘭黨領袖,貴德.莫拉(Abdul Quader Molla),去年同樣遭判「戰爭犯刑」罪,並已在2013年12月12日,遭吊死處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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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目現執政的孟加拉國人民聯盟(The Awami League)表示,這個國家確實需要,針對過往40年的傷痛歷史,進行和解,然而,採取戰犯審判、處決的方式,是否同樣犯下殘酷的反人權指控?恐怕只有親身經歷過往,那段風雨交加,獨立歷史的人,更能客觀加以論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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