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氣爆不發生在陳菊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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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氣爆的責任歸屬在藍委林國正揭露高雄市政府早知危險管路存在的事實後,出現峰廻路轉的發展,包括副市長在內的四位陳菊重要幕僚請辭獲准,輿論甚至公開點名陳菊必須為此悲劇下台負責。私意以為,陳菊市府團隊知其然卻不能防患於未然,丙烯外洩時又無法在第一時間弄清楚並控制危機,當然必須負起政治責任;然而,把全數責任讓陳菊承擔就夠了嗎?如果氣爆不是發生在陳菊任內呢?
\n我們必須追問一個最關鍵的問題:為何會在人口稠密區發生氣爆?目前所知原因為:丙烯管線是中油最早以油管之名申請並獲准埋設,但日後卻移交給福聚輸送丙烯;丙烯管路又莫名其妙被後來施造的箱涵包住,並因此導致流水長年沖刷而生鏽蝕,加上日後人謀不臧,欠缺管理監督,及華運與榮化之間原料輸送的疏忽,終於釀成巨災。
\n簡單來講,從二十多年前吳敦義主政的高雄市政府核准中油在原先規劃的商業住宅區內埋設丙烯管線、又鬼使神差違法用箱涵包覆伊始,就已種下了日後氣爆的禍因。換句話說,這些管線、箱涵的埋設與施作本來就有嚴重的瑕疵,它極可能在完工後數年內就會發生氣爆,只不過吳敦義的「運氣」較好,沒有在他任內炸開罷了。
\n準此,若要追究最根本的原因,當初埋管並轉移給福聚的中油、核准管線及箱涵施工並負責驗收的吳敦義團隊,甚至負責管理石化產業的經濟部,豈能置身事外?吳又如何能言之鑿鑿說此事與他無直接關係?如果一件人為災難的發生只需追究眼前當權者的責任,卻不去釐清導致悲劇的來龍去脈,以預防類似的情況再度發生,那麼對維護人民的身家安全有何意義?一段歷史共業所導致的錯誤,全推給一個人就夠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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