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能農漁電共生-上天給台灣的恩賜,不能被污名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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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陳榮祥

太陽能農漁電共生-

太陽能農漁電共生是一種具有潛力的發展模式,可以實現土地的多元利用,促進綠色能源發展,同時提升農漁業的生產效率和經濟效益。 然而,在推動過程中,也需要克服技術、環境和政策等方面的挑戰,確保可持續發展。

1.台電的責任
延著農魚業區的主要公路延線建設足夠容量的昇壓站與輸配電!例如台17線公路.

2.輔導沿線農漁民組成類似合作社方式,建設太陽能農漁共生的電廠.

3.輔導金融機構提供長期貸款的建設資金,或由行政院信保基金提供信保.

4.輔導合格太陽能業者,提供建設與長期維護工作.

5.提供需要綠能的產業,建立綠能的穩定供應的長期收購綠電合約.

6.輔導結構工程的標準施工,以抗風險!

7.輔導建立台灣太陽能產業生態協會.

8.台電內部組織有關綠能綠電的專責單位,並給目標責任管理.

8.環保單位團體的參與,必須農漁民會同開會,輔導適合建設區域區塊.

9.地方的溝通由要建置的合作社案場為主,地方政府為輔的溝通與回饋!

10.太陽能是上天賜給台灣的寶貝,不能被再三污名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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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榮祥
陳榮祥
陽明交通大學電子所畢業。 精通 資通訊、電力電子、生醫生技、創投管理。 曾任:台北市電腦公會常務理監事、經濟部科專考評委員、碩英文教基金會董事長、西田社布袋戲基金會 前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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