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議長再交保 檢憂證據外洩無奈不提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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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議長黃景泰涉嫌為建商關說圖利案,經檢方3次聲押,昨天基隆地院深夜召開第3次羈押庭,凌晨3時30分做出裁示,黃景泰維持2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檢方獲知後表示,每次聲押時都有洩露偵查機密之虞,不再對基院的裁定再提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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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國民黨基隆市長候選人黃景泰(48歲),因涉圖利建商甲山林、興富發在基隆市山坡地興建「真愛城堡花園」大型建案,向基層員工施壓,讓建商未附水土保持計劃,黃另涉嫌施壓承辦人員,讓違建免拆或緩拆,遭到檢方搜索後聲押,地院3度裁定交保,檢方2度抗告成功,昨(21)日晚間9時第3度召開羈押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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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基隆地院前天2度裁定交保時,只把交保金從120萬元提高為200萬元,檢方當庭提出抗告,高等法院昨下午裁定發回更裁,並在裁定書中痛陳地院的原裁定出現「混淆審查重點、未詳查證據、理由不完備、用語不符規定、未說明為何交保金加碼」五大錯誤,顯見高院對地院的裁定頗為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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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不過基隆地院今晨的交保裁定仍認為,黃景泰身為基隆巿議會議長,有正當職業,家屬住居國內設有戶籍,且黃將競選基隆巿長,其生活、事業與基隆巿淵源極深,並無逃亡之虞。因此認定以200萬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就可擔保接下來的法律程序能繼續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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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哪一個高官逃亡時沒有身份地位?」檢方在昨晚的聲押庭也直陳,聲押為了保全證據,防止被告串證與逃亡,並非有無犯罪的實體審判程序,照地院所說檢方無法提出被告利用職權獲得不法利益的事證,那何不直接要求偵查終結起訴?但為了為維護偵察機密,檢方將不再提出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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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19日檢方搜索時,於議長宿舍搜出台幣、人民幣共約500萬元現金,黃景泰當下以手機打了6通電話及2則簡訊對外聯絡,稍後為聲請羈押,檢方傳了有「陸客團購物網站天后」之稱的張雅琍(女,47歲)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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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在檢方搜索當下,張雅琍人在中國,前晚返國後隨即遭檢方約談,但原先表示願對外說明,卻在偵訊後反悔,拒絕媒體採訪。而黃景泰則對外表示,500萬元台幣是由張雅琍捐助的政治獻金,2萬多元人民幣則是預備他到中國參訪時使用,並非收賄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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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我是清白的!」黃景泰昨晚提早半小時向基隆地院報到,胸有成竹對媒體表示。而關於檢方質疑黃與張雅琍串供,黃神態自若:「一切尊重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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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今天凌晨3時,地院裁定200萬元交保,限制出海、出境並限制住居,1個多小時後,由黃景泰胞弟黃景南帶著現金送進法院,讓黃景泰暫時恢復自由吃身。《蘋果日報》記者跟隨黃景泰座車,發現他直奔基隆市東新街上法嚴寺,下車後進廟拜拜,在廟內待了約1小時後,換完全身衣物才離去,似乎有意擺脫霉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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