唾棄以政府預算做選舉綁樁的政客

Date:

連勝文日前提出若當選每年將編列1千萬給各區公所,台北市12個區合計編列1億2千萬的預算,來讓里長、社區協會,及各團體提案,運用這筆預算。掌握分配權利的人把特定財政資源分配給特定支持者的做法,缺乏市民的普遍參與,以及公民審議的精神,只有基層民代、里長或特定團體有權提案,連雖然美其名是「社區參與式預算」,事實上根本就是拿過去「基層建設經費」來借屍還魂,標準的恩庇政治,選舉綁樁的意味濃厚。雖然有「財政幻覺」但浪費的終究是納稅人的血汗錢,終究會被選民唾棄。
\n 
\n早在黃大洲時代,臺北市政府就編列固定額度的基層建設經費給里長與市議員從事小型工程。名義上民代有基層建設經費的「建議權」,但因為有固定「額度」,市府為了府會和諧幾乎都很有默契地「照單全收」,每年10餘億的人民血汗錢,淪為民意代表的「私房錢」。甚至因為執行控管不佳,發包過程有問題,還曾經發生里長將預算中飽私囊的弊端。
\n 
\n陳水扁市長任內不惜府會關係的劍拔弩張,做出取消「議員配合款」的改革。繼任市長亦選擇不恢復,後續並調整「里長配合款」制度,由自動發放額度給里長,改為由里長視需要向民政局提出申請,並限制僅能從事資本門的硬體建設,如社區營造、空地活化利用等。
\n 
\n其他地方政府仍存有不同名目但固定額度的民代配合款,或是採取總額方式編列「基層建設小型工程費」、「小型零星工程」,或是以各區編列固定金額方式供議員或村里長建議,或是無彙整科目,分散各局室預算,或是於第二預備金控管固定額度,供議員、里長和民眾提出建設需求,經市府、縣府實地勘查有執行必要後,動支經費執行。
\n 
\n台南市政府因拒絕編列配合款而發生預算審議困難。高雄市政府每年卻仍編列66位議員每位1200萬,以及893位里長每人20萬的「基層建設小型工程費」,合計近10億元的預算,遭到地方公民團體聯署公開反對。高雄市雖然定有作業要點,規範各區公所執行基層建設小型工程時必須依照政府採購法等相關法令辦理,但公務預算終究淪為基層民代的禁臠。
\n 
\n過去台北縣政府編列固定額度的議員配合款,由議員指定補助給特定社團或執行特定建設,議員在其額度內,有實質動支權限,淪為綁樁工具,為人詬病。甚至曾經發生議員「財務創新」將經費動支之建議權售予廠商,並收取回扣而構成貪瀆的重大弊端,最後十餘名議員遭法院依照貪污治罪條例判刑。朱立倫擔任市長後雖曾公開表示將取消,但最後仍編列每里每月五萬元的建設經費,議員建議款也暗中存在。
\n 
\n連勝文提出每個區公所1千萬的預算,允許里長、社區協會,及各團體提案,並由里長做第一關審查,再彙整送區公所,最後由市府審核。這種預算是民代透過預算審議之便,達到編列建設配合款的目的,編列的預算最後只能專屬地由民代獨立支配,政客當然會求經費動支有助於競選連任,最後終會淪為市長綁議員,議員綁里長,里長綁里民的綁樁工具。揮霍這些寶貴的預算資源,最後浪費的仍然是納稅人的血汗錢,終會遭選民唾棄。
\n

本文僅代表作者立場,不代表本平台立場

分享文章

Facebook Comments 文章留言

你可能還感興趣的新聞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