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不是政治花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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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國人食不安穩、國家形家重挫的正義、頂新混油案,彰檢、雄檢等四處地檢署,依詐欺及違反食安法,起訴頂新前董事長魏應充等十五人,對魏求處卅年重刑。加上北檢追加起訴魏應充之前另涉及強冠混油案,檢方五路追擊,同步起訴,動作迅猛,前所未見,創下司法史首例。檢方為何突然硬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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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根據高檢署的說法,五地檢署同步起訴相關案件,是因黑心油涉案廠商彼此存在上下游關係,若個別起訴,被告可向法院聲請閱卷,就會讓相關證據曝光,不利其他未偵結案件偵辦。因此,才會要求各地檢署事前分享調查證據及犯罪事實。檢方依據辦案經驗,統籌調度相關案件,避免各地檢署發生兜不攏情況,勉強說得過去。但高檢署聲稱,「同步起訴更可達社會震撼性」的說法,則令人感到匪夷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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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食安連環爆,一年之內接連發生混摻油、餿水油、地溝油、飼料油風暴,人人都在問:「還有什麼東西可以吃?」人民承受震撼之強、驚懗之大、傷害之深,還不夠嗎?再說,檢察官又不是心理醫生、社工師、傳道士,或表演工作者,可以利用診療、對話、展演的形式,撫平受創者的心靈,滿足受害者的報復心理;透過震撼療法,洗滌內心的恐懼與怨懟,讓靈魂得到升華。因此,高檢署所謂「同步起訴更可達社會震撼性」的說法,若不是撈過界,就是想轉移社會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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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檢方又說,首次採取「司法整合」方式偵辦案件,是因頂新案環環相扣,受害層面太大,才能這麼做;而這麼重大複雜的案件,能在不到一個月內起訴,可謂立下先例與典範。針對社會矚目、影響深遠的重大案件,採取速查、速辦、速審、速決的做法,達到懲奸罰惡,以儆效尤的目的,誠有必要。但同樣費解的是,檢方去年十一月就已扣到魏在大統混油案中涉詐欺證據,竟拖了一年才起訴,其中是否有不可告人隱情?否則為何舊案慢條斯理,新案卻又疾如星火?一快一慢之間,不正是坐實魏家財大氣粗,朝中有人蓄意包庇,直到民怨震天,紙包不住火,檢方才在壓力下,採取五路進擊、全速偵辦、立予起訴、求處重刑,不顧監院禁止檢方求刑不得具體提出刑度的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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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檢方的非常舉措,很難不讓人產生外力介入的聯想。具體的說,如果不是九合一選舉將屆,國民黨選情告急,檢方會不會採取雷厲手段,運用聯合作戰、快速打擊方式,在選戰進入到數一個月之前,迅速將魏應充具體求刑30年,不無疑問。檢方所要達到的「社會震撼性」效果,無非是想藉著對魏應充求處重刑,讓人民宣洩不滿情緒,幫政府疏解民怨,以免危及國民黨選情,造成馬政府全面崩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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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司法充當政治花瓶由來已久,司法公信力蕩然無存,也早反應在歷來民調當中。以九合一選舉為例,國民黨在台東、苗栗的候選人都因案被判刑,但司法藉故推拖,官司至今難以定讞,他們照樣參選。基隆的黃景泰未被起訴卻遭羈押,政治靠山不夠硬,只能在監參選。司法雙重標準,遇到政治就轉彎,如何贏得人民尊敬?在選戰關鍵時刻,國民黨在國會舞台向官員施壓,必欲將競選對手羅織入罪,司法也配合演出,加速偵辦柯文哲醫療帳戶,但對連勝文遭指控的多起官司,則又石沉大海。種種跡象顯示,司法甘為政治服務的情況相當嚴重,對民主的傷害至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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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志聰
劉志聰
銳傳媒發行人、社長 前民報總編輯;曾任台灣日報總編輯、中央社社長、玉山周報社長、Taiwan News副社長兼總編輯、民報總主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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