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有權調閱在政府檔案中的個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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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回和一位陸軍上校退伍人士閒聊,東拉西扯下才知,假如你在軍中服役若有不良紀錄,都會點點滴滴人寫入口卡。而這個口卡是每個人到戶政辦資料,以及多方面資料彙集,我不禁反問假如關過禁閉或送到明德班,豈不是許多不相關者都看光光。上校回我:「是啊。」而這個口卡也是警方辦案重要工具,後來查了一下,發現在政府電腦化之後,口卡也掃入電腦成了「個人影像檔案資料庫」這樣豈不是許多有權者,在電腦前按按鍵盤都可看你個資,簡直和裝了針孔攝影一路跟拍到你老死,但是最重要的,裡面寫啥你完全不知,就如同你散佈在政府體系內的資料,有無被人參了一筆(在政府體系內工作者,皆知安全資料多少存內鬥和報復,黨派偏私,連爾雅出版社的隱地都被參了好幾筆呢),到你入土還不知情呢。
\n會舉這個有點警察國家與個人人權的爭議和角力,並不是要把這些存放在政府體系內的個人資料全都刪除,又或者立法不得在有此類有些侵權行為。而是這份個人資料從某種程度來看,就有些和個人就醫的病歷(現在電子病歷己經在逐步建檔)而是既事關個人的高度隱私或行為紀錄,當事人應該有權調閱,方可得知內容有無出入或偏差。可是在民主化之下,似乎沒人關注及此,任由政府一手掌控或認定,到最後有誰調過你的資料,以何種理由,經過什麼樣的監督與法定程序,你都本人都不知道,這不是老大哥的治理方式嗎。
\n或許有人,特別是政府官員,警政與調查系統,他們會以內部業務、影響公務、徒增官民紛爭,甚至導致官員因此被告等理由去推阻。又或者說,你個人資料中的不當負面資料非我所記錄,礙難清除或更正,去打發人民心中憤怒。可是假如連和個人高度相關又存放在政府部門中的個資和人為記錄,當事人一輩子竟不明不白,不知何以老是受到阻撓和障礙,當事人又無法得知內情真相,這還稱得上是人權立國嗎,這種單方面封閉不就是黑箱作業嗎,難道不會造成公權力被濫用和擴權危機。
\n你我在求學過程中,有時回頭一望,發現老師對你的評語寫的很主觀自我,又或者不了解我,那根本不是我,這些大家大多一笑置之。可是當面對的是政府,這個政府會改朝換代,又經歷威權體制,又或者你曾衝撞挑戰他,最重要的是,主導書寫者是人,人都會存有善惡和偏執,以及忘了權力是兩面刃,那人民是更有權去參與政府對我做了什麼,寫了啥東東,若有明顯不當更當補償和救濟,惡意不實登載者更當接受懲治。在台灣逐步邁入民主年代,主權在民的意義便是透明和公平以對。試想,有人走上街頭或參加太陽花被記上一筆,且是用不光彩和官本位心態去記錄,這又和無形炮烙有何不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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