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必須改進選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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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選舉委員會頃表示十一月二十九日舉行的九合一地方選舉是台灣史上規模最大的一次選舉。既然如此,中選會應及時調整投票時間。我國公職人員選罷法第二章, 第19條(投票時間)規定:「 選舉人應於規定之投票時間內到投票所投票;逾時不得進入投票所,但已於規定時間內到達投票所尚未投票者,仍可投票。」上述條文並未明文規定投票時間,但多年來中選會一律規定自上午八時至下午四時,即僅有八個小時,令人懷疑選務當局有不重視投票率要偏袒某政黨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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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在今年六都選舉,選民需投直轄市長、市議員、里長等三張票,山地原住民區即多加區長和區民代表共五張選票; 其他各縣選民亦需投五張選票,即縣長、議員、鄉鎮長、鄉鎮民代、村里長,每人投票所花時間絕不能和僅投一兩種選票相比。因此,中選會應將選舉投票時間改為自上午七時至下七時共十二小時, 才能保障選舉人享有充分時間行使公民權利並提高投票率。十二小時的投票時間,亦須適用於後年舉行的總統與立法委員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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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內閣制的民主國家日本,雖無全國性總統選舉,但無論是地方首長及議員選舉或參眾兩院國會議員選舉都規定投票時間自上午七時至下午八時,長達十三小時, 讓選民於上工、上班前,或下工、下班後都有充分時間前往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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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台灣的下屆總統和立法委員選舉必須分開舉行。四年前中選會突然以節省選舉費用為由, 將原於三月下旬舉行的總統選舉改為與一月十四日舉行的立委選舉合併舉行,但新任總統仍然於五月二十日上任,導致總統交接的空窗期(即看守政府期間)達四個月之久。對此, 時任內政部長的江宣樺表示,沒有政權交接就沒有所謂空窗期的問題,言下馬英九勝選連任即沒有空窗期長短問題。唯下屆總統選舉結果可能會有政權輪替, 但下次輪替將不能如李總統交棒給陳總統,或陳總統交棒給馬總統那麼順利乃可預測,所以中選會必須恢復三月二十日左右選總統,新任總統於五月二十日就職,以防因看守政府期間過長而讓舊政權有多餘時間搞不法而發生社會動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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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至於立委選舉仍應於一月中舉行, 新任立委於二月中就職。若必需節省選舉費用,即立委選舉應於三月中和總統選舉合併舉行, 讓本屆立委任期延長約二個月。或為此,立法院需要立法臨時條款,即應於明年初及時立法,以便新科立委於四月中就職,對此立法料多數本屆朝野立委不會有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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