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院會上午通過《中小企業發展條例》修正草案,經濟部長張家祝今(12)日表示,為鼓勵中小企業幫員工加薪,未來中小企業主如果為經理級以下的基層員工加薪,所增加的薪資支出,將可在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中多扣減3成營所稅,該草案若順利在立院下會期通過,經濟部希望能帶動至少1/3、超過43萬家的中小企業為員工加薪。
\n張家祝表示,修正草案中原本只針對企業增聘雇員工時,所增加的支出可以扣抵營利事業所得稅130%,亦即多扣3成營所稅,但經濟部認為應該不一定僅限增聘員工才能適用,希望加薪也可以適用,經過與財政部協調,終獲得同意這項方案。
\n不過張家祝強調,加薪減稅對象僅適用於本國籍中小企業基層員工,如果是經理級以上主管加薪便不能適用,而且調薪的部分必須排除因為法定基本工資調整而增加的支出,才能就支出的薪資增額部分,可以以130%限度扣抵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例如當年度因為替基層員工加薪而增加100萬薪資支出,在扣抵營所稅時即可申報130萬薪資支出減稅,而且中小企業必須是實實在在為基層加薪才行,如果是基本工資調漲或者幫管理階層加薪均不能扣抵營所稅。
\n目前台灣中小企業家數約130萬家,占全體企業家數97.67%;中小企業的就業人數近850萬人,占全國就業人數約78%。經濟部長張家祝表示,希望能在立法院下個會期通過,估計可望帶動1/3、逾43萬家中小企業加薪。
\n此外,除增加企業加薪誘因外,這次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36條之2修正後,在經濟景氣指數達一定情況下,新投資創立或增資擴展的中小企業達一定投資額、增聘一定人數的員工,且提高該企業整體薪資給付總額,也可就每年增聘僱本國籍員工所多支付的薪資金額,同樣可在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多扣抵3成。
\n張家祝表示,外界看似經濟部好像都採取稅捐減免,但日本是對加薪達2%以上的一定標準,給予租稅減免,新加坡則是給予補貼,這次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的修正,涵蓋了日本、新加坡的精神,對中小企業應該具有一定的誘因,對鼓勵中小企業幫員工加薪應該會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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