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黨籍台北市長參選人柯文哲今(28)日早上與姚立明總幹事,發佈《透明廉政公約》十項公約內容。柯文哲表示,關於未來台北市政府的廉政處理方針,將透過《透明廉政公約》來處理。針對未來柯文哲擔任台北市長後,凡是要擔任台北市政府的一級正副主管,必須要簽屬這個公約,才會予以任用,希望由上而下來解決台北市政府未來可能出現的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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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透明廉政公約》並指未來市長每年公布財產申報,並向市民說明財產來源及變動狀況,此外,未來台北市局處首長要依法申報財產,並向市長說明財產來源及變動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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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柯文哲認為《透明廉政公約》很重要,所以在籌組市府遴選委員會的過程中,會先告知來參與遴選的人,必須要簽署《透明廉政公約》才能擔任,如果不同意,就不要來。柯文哲認為,他自身的經驗是,風行草偃,通常主管沒有問題的話,底下就不會有問題,第一輪會特別鎖定首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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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柯文哲表示,這是將來他若擔任台北市長,任內若要擔任一級正副首長的人,必須要同意這個公約,不同意的就不要來,違反的人就當掉。柯文哲透漏表示,《透明廉政公約》是姚立明在研究反貪汙,也是以前幫自己上課的概念,現在把它落實為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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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透明廉政公約》保證當選後,台北市政府未來不會有貪腐的行為,柯文哲表示,目標就是避免有貪腐的行為,柯文哲認為,「在上者之德風,在下者之德草,草上之風,風行草偃」,這是他的理念。柯文哲表示,他自己也擔任過30年的公務人員,他發現單位主管若沒有問題,下面通常都不會有問題,整個台北市的反貪腐,就是從一級主管開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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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以下是柯文哲公布當選後,台北市政府十條《透明廉政公約》
\n一、 市長每年公佈財產申報(包括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並向市民說
\n明財產來源及變動狀況。
\n二、 局處首長依法申報財產,並向市長說明財產來源及變動狀況。
\n三、 市府政務首長行程一律登錄列管備查。
\n四、 成立「公民參與委員會」,落實「開放政府、全民參與」主張。
\n五、 修改「台北市政府廉政肅貪中心」組織章程,委員會半數以上
\n應由府外人士出任。委員會每年提出「台北市政府廉政監督報
\n告」,並就人事任用考核、工程採購稽核、施工驗收查核涉嫌弊
\n端等案件接受市民檢舉。
\n六、 引進國際透明組織「清廉印象指數」(Corruption Perceptions
\nIndex,CPI),透過市民網路投票,每年公布市府各局處及所屬
\n事業單位「清廉指數」。
\n七、 市府約聘僱人員及職務代理人一律上網公告、公開招考聘用。
\n八、 徹底落實《遊說法》規範,定期於市府網站公布利益團體及民
\n意代表遊說狀況,以保障市民與公務員之權益。
\n九、 警政消防主管、各機關稽查人員應定期輪調轄區,以杜絕弊端。
\n十、 本公約應納入台北市政府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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