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爭取特首直接民選,香港學生發起佔中運動,港府雖同意儘速與學生對話,以討論政改議題。惟受限於香港基本法的先天限制,就算將來雙方展開談話,恐也也無法產生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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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引發此次佔中運動的導火線,當然在於中國人大常委會針對年的香港特首可以由普選產生的決議,只是欲成為候選人,仍要得到提名委員會半數以上委員的支持。而問題就出在此提名委員會,乃須比照現行的選舉委員會,即由四大界別按照比例所選出的人所組成,致號稱具有廣泛的民主代表性。只是證諸現實,此等委員會在實質上仍由中國所掌控,故經由此等程序所產生的候選人,就自然會篩選掉所謂不愛國、不愛黨的人士,致引起香港民主派人士的強力反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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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所以,此次佔中行動的訴求,就是要去除候選人的篩選程序,以實現真正的民主普選。惟關於特首選出須經由提名委員會同意候選人產生一事,乃明文於香港基本法中,而此法又被稱為香港憲法,則民主派所主張,由公民提名候選人的真民主,反會被中國人大常委會指為是嚴重違反香港最高位階法律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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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很悲哀的是,香港的命運,從來就不是由香港人民自己來決定,過去英國統治是如此,現在中國統治亦然。也因此,就算將來港府與學生進行對話,但在香港基本法的修正權與解釋權,皆掌握在中國人大會與人大常委會的情況下,亦注定是場不可能有交集的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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