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旺中時用鉅資買下在台灣有悠久歷史及影響力的中國時報集團以後,中時的招牌雖然沒有換,但骨子裡不但DNA置換,且排列組合全然翻新。在廣大的閱聽民眾中,幾乎已經沒有人會把現在的旺旺中時各種傳媒(尤其中國時報),和已逝世的創辦人余紀忠時代的報刊,聯想在一起,更不用說相提並論了。
\n為何在台灣報業曾是風光一時當領頭羊的中國時報,現在會淪落台灣四大報之末?若歸咎於紙本報紙,被網路媒體大幅替代的原因,牛頭不對馬嘴。因為別的報紙同受影響,為何人家緩減,中時卻在十年內坐溜滑梯般的快速下跌,屁股重重摔在地上?要不是新東家蔡衍明的旺旺集團,號稱台灣首富(?)一年在中國賣米菓飲料就可賺幾十億人民幣,也年接受中國政府補貼十多億新台幣,拿零頭就足以挹注旺旺中時報份狂跌的虧損黑洞。所以,蔡衍明的旺旺中時可以「只要我高興,有什麼不可以?」。用台灣前所未見的頭兩大張報紙,痛駡向來有私怨的對手集團,甚至未能完全遂其意的NCC。財大氣粗之囂張,恐連專制獨裁國家的「老大哥」也望麈莫及,大概只有文革時世紀之亂的大字報,差堪比擬。
\n蔡衍明何許人也?籍貫「台灣」,以賣米菓「旺旺仙貝」起家,因緣際會到中國「崛起」,經營食品、飲料、飯店、房地產,據說賺了不少錢。約十年前適逢已逝世余紀忠創辦的中時媒體集團,陷入財務危機,被蔡家以二百億元大小通吃。猶有不足,尚另要併購壹傳媒集團等,引起「媒體壟斷」之憂慮,遂有「反旺中媒體壟斷」運動之爆發,歷經萬分艱困,終攔阻了旺旺的野心併購和托拉斯式傳媒的恐佈。
\n蔡衍明挾鉅資回台灣併購媒體,表面理由是要「回饋鄉里」。但觀其行,不但擺明的大幅與中國及台灣統派唱和,更在今年元旦在言論版正式宣示:認同中國、終局統一。實際作為方面,中時變成台灣第一品牌的統媒,有時候真像人民日報台灣版。這樣子的報紙言論,縱有漂亮的美編,但其實是「金玉其外、洗腦其內」,難怪會從約廿年前最高峰的百萬報份,掉到目前的十餘萬份,並不令人特別意外,有多少人願意花錢買報紙來洗自己的腦?像這陣子,因「假甄選、真任用」而到台灣省政府幾個月,就可爽領約一千五百萬元的郭冠英,其實稍早也曾在中時言論版未掛名但做「地下總主筆」,把持報社言論方向。擧此實例,大家更能了解中時的質變吧。
\n旺旺中時大概是財大氣粗,秉持「用買的比用打的便宜」,或「任務優先一切」,所以報紙內容尤其言論版,常站在一般人民的對立面來論述,美其名為「反民粹」,實則多為黑心廠商財團䕶航。例如胖達人麵包出包,甚至牽涉到小S等是否涉及股票內線交易等非法行徑,但中時居然用代表報紙的「社論」,洋洋灑灑數千字,力主「一罪不兩罰」,已經行政裁罰,就不可再追究其他刑事責任,幸好檢方並不受其壓力影響,日前尚在偵辦辦中。
\n旺旺中時以社論為小S等「開脫」,或有人會以為小S是中時旗下中天電視紅牌主持人,人情世故使然。但7月22日,中時的言論版,除第14版時論廣場「熱門話題」,有一位「電視評論員」楊子圭,所寫「罰大統 不能跟著民憤走」以外,更令人驚訝的是同天第15版的「社論」,大標題是「政府不可淪為民粹幫凶」,內容也是批判政府對去年10月大統長基棉籽油混油事件的裁罰和刑事追究。兩文論述基調重點,都是「一罪不兩罰」,不應對大統處予18.5億的罰鍰,而是追究了高振利「標示不實」之罪,就不應再處予罰鍰,頂多是對詐欺購買者標示不實的「價差」退返就是了,譬如買一桶退五十元、買兩桶退一百元•••••的「不當得利」。
\n中時對兩案的論調,都是似是而非,就如小偷、強盜,偷、搶多少,「吐出來」就是了,其他都是侵犯個人權益?所以,胖達人罰鍰後就應打住;大統長基如有刑責,頂多再依法院所判裁罰數千萬元。行政罰18.5億元是違法行政和不符比例原則的「民粹」,政府不能當幫凶。
\n中時怎麼會繼胖達人之後,又以社論和投書為一件十八億之鉅,影響數百萬人次的大統混油案來「開脫」?主筆大概沒看到最近美國某地方法院,因某牌香菸警告標示不足,致一人吸菸得肺腺癌而死之案,判決賠償該人遺孀新台幣約「七千億元」。以往日本汽車公司也曾因銷美汽車零件不良,肇生車禍受傷,而賠一個人數十億台幣之個案。照中時社論邏輯,不就賠個幾千元的「不當得利」就可以了嗎?
\n報紙是社會公器,而不是生意人盤算或印鈔票的機器,「反媒體壟斷」其來有自,幸好有此公民覺醒,否則不出幾年,台灣媒體盡入少數生意人財團之手矣!吾人須知:當媒體被壟斷,一定扼殺民主的存在與發展。旺旺中時有錢我們管不著,但我們反對披著羊皮的野狼,尤其要為黑心財團䕶航或謀利,就擺明直說吧,不要動輒把「民粹」帽子往庶民頭上戴。
\n果其不然,7月24日智財法院定讞宣判,高振利刑期減為十二年,罰金由五千萬元降為三千八百萬元。另外,相當「大條」的「犯罪所得」,法院雖認定是廿億七千萬元,但基於尚須賠償盤商和消費者退貨款的需要,故判決廿億七千萬元「不予沒入」。其實,一盤散沙的消費者能夠有資料求償多少?可預見尚有鉅額的「犯罪所得」,將解放還給高振利。台灣的政府和法院,就是大多數會向有辦法的黑心財團傾斜,夫復何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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