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鐘雄經濟特別專欄】預算這門學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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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青平台基金會舉辦「參與式預算系列論壇」希望提供約千字有關地方財政與預算之問題,由於臺灣地方財政普遍窘困、預算編列僵化,事實上探討其預算編列或審查,重點意義不大,故把問題稍作引申至預算源頭併做探討。
\n預算乃政府施政目標之手段,透過預算修正可導引政策方向,引導國家經濟體制與經濟發展,並使資源重分配,目的在達到提高國家整體的利益與人民福祉。在此冠冕堂皇大架構下,政客玩弄預算,國人根本難窺其奧秘。
\n處理預算有兩個不同的著力角度,一是「預算經濟學」,著重在預算分配的資源運用效率;另一是「預算政治學」,著重在運用預算審議過程進行分配利益。因而,幾乎人人皆可評批檢討預算,只是見樹見林本非易事。
\n通常,執政黨運用預算編列的技巧,把自己政黨的利益隱藏在政府預算中,但可能面臨政治風險,因此,執政黨在研擬政策時也兼顧在野黨及各種社會團體的部分需要,好讓自己的政黨能贏得預算分配的利益,並贏得人民的選票。很明顯的,預算規則並不是零和遊戲,也因此,「參與式預算」之發展才有可能。
\n臺灣1990年代以前的國家預算,由不具民意基礎的「資深立委」所把持,預算權根本未發揮其應有之功能。自1990年之後,預算審議功能才相對提高。但預算審查權之行使往往形成分贓體制,舉國預算,國會及地方議會皆難以負起完整監督之責。
\n總預算應能以反映劃時代改變的訊息,預算編列不能與時代脫節,這是反應政治角力焦點,也是著手審查預算的重心。評估預算的意義,難以只用預算規模來表示,仍應對預算是否與施政方針配合、預算編製缺失、歲入預算、歲出預算等層面加以剖析,才足以瞭解整體預算問題,並提出修正方向。
\n政府預算與施政方針不相配合,正是一門欺瞞的預算學,也是一門政治經濟學遊戲,欲回復其真面目,必須下硬功夫。至於地方預算,則囿於歲入來源極為有限,除北高兩市擁有相對較多之歲入外,其餘各縣市之收入來源相當有限,故預算反映之施政重點在於支出結構內容。
\n由預算可以檢驗政府是否忠誠。預算審查對於是否確能為達成施政目標而作妥善規劃,這是預算的審查死角,但卻是健康政治經濟學的重心。而有關進一步之事後預算追蹤,即決算審核,則往往只重視經費保留額度多寡、計畫執行項數,但對已執行預算是否達成施政目標,則甚少追究。致預算每每流於消耗國家資源。故事前之預算審查,尤應注重經濟資源運用確應以國家社會所最迫切者為優先配置,如此才能避免造成資源配置無效率,以及國民福祉之降低。
\n目前臺灣預算審議在體制上的最大缺失,是預算與決算的審議權採行雙軌審議制度。在中央,立法院雖有議決預算案的權力,但是卻無法監督預算的執行;監察院審計部雖是法定監督預算執行單位,但是審計部並非民意機關,沒有預算審議權及質詢權,難以發揮監督功能。當然,在地方亦然。其次,議會審議決算根本無法確實建立完整制度,只流於形式審查,無實質意義。
\n長期以來預算編列並無合理說明之嚴重缺陷,迄今一直未能改善。行政院所送審議的預算書,除了經常性支出之外,大都很難看出編列預算金額之理由;致使預算審查之合理性也面對重重障礙。這是預算審查無法有效監督並規範經濟資源的主要原因,也是預算審查品質無法有效提高的主要關鍵。
\n最後,非常值得重視的是財政赤字與公債的惡化問題,此乃政府預算存在許多不合理、不正當的預算編列問題,並未隨時革新,累積數年的擴張型預算所造成,天量般的財政赤字,以及公債與賒借所累積的沈重負擔,壓得政府及全民步上以債養債之惡性循環陷阱,難以翻身。
\n回歸預算學門源頭,預算編審的主導權乃牽動政治經濟學最敏感的神經。憲法第70條:「立法院對於行政院所提預算案,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行政院並以院令指示地方議會,致議會均無對預算項目移動增減的權力。這是行政權仍主控預算的政治經濟學。因此,如何調整預算結構,才是主導預算的重心。
\n預算權是在國會,但目前預算編列的權責皆係透過行政機關來做,無論國會或地方議會皆無法對行政部門施政計畫、政策目標作彈性調整。這是弱勢預算審議,但卻有強勢杯葛預算之力。
\n至於臺灣的地方預算與地方財政問題,由於有包括南投等十個縣財政支出超過50%以上需靠中央補助,甚至有一半縣超過60%,顯示地方財政只能仰賴補助或靠舉債支撐。何況,許多貧窮縣連人事費支應都存在困境,故預算根本無法正常編列,遑論有效審查預算。
\n地方政府財政窘困,預算編列已流於民主形式,實質意義不大。
\n地方的預算結構已形同僵化,改善不易,主要的原因為:在收入減少方面,由於中央特定政策不斷的減免各項稅捐,影響地方稅收。(包括田賦停徵、契稅降低、營業用房屋稅免附徵教育捐、地價稅減免、調降住家用住宅房屋稅率,土增稅減半徵收,調降金融業營業稅率,土增稅永久調降稅率,大幅調降遺贈稅稅率及提高免稅額。這些租稅減免,均導致地方稅源減少。)
\n在支出方面,除地方民代支給補助、小班制增加教師員額人事費、配合地方制度法縣市政府大規模擴充組織編制等,皆造成支付擴增之外;社會福利支出大幅膨脹更形成沉重負擔,如農民健保負擔(10%保費)、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中低收入戶老人生活津貼、全民健保補助(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農漁民)保費、取消(退休金優惠存款差額利息補貼)補助、公教人員退撫新制,均使地方財政更為困窘。
\n尤其,臺灣地方政治特殊的文化,形成府會、選民所偏好的政治格調,大部分的地方行政首長喜愛短線操作,偏重短期可見的施政,雖然債台高築,但就任者仍樂此不疲。縣市首長也偏愛討好議會、牽就議會,府會雙方更熱愛討好選民,結果:議員配合款有增無減,府會福利互惠加碼,致使地方政府債台高築更加雪上加霜。
\n數十年來,臺灣除都會區院轄市外,各縣市政府均存在編列議員配合款,規模有增無減,指定運用項目,圖惠特定對象,預算難以監督。議員配合款在「府會關係」發揮功效,預算年年都能順利過關,政府浮濫支出預算根本無法消除。有關議員配合款我於就任南投縣長時,基於人民利益慎重考量下,全面刪除議員配合款,結果遭致議會全面抵制杯葛,並刪除縣府全部預算癱瘓施政以為報復。令人扼腕的是,連配合中央政府改革的節流預算,竟也無上級奧援或主持公道,致令改革孤軍奮戰甚遭迫害。
\n總之,主導預算即主導政策,這是政治經濟學較勁的關鍵所在。而時下之公民「參與式預算」條件並不充分,惟並非不可能,若人民可以直接決定或參與公共資源最終用途之運作機制,當然最具基層民意,惟僅行之於很小局部預算之參與,則對主導整體之資源運用效果相對有限,無法達致調整預算結構。因此,有限之「參與式預算」,尚無法涉及施政計畫內容之變動或調整。若基於社區發展,確可以「參與式預算」而獲得實質利益。尤其,若著眼於社會公平正義的社會運動而積極推動「參與式預算」,則我們亦樂觀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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