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總長黃世銘被控洩密案21日判刑1年2月,黃世銘請辭檢察總長一職,民間司改會指出,黃世銘去職與否已非重點,期待全民更加重視檢察制度之改革,包括廢除特偵組、根除濫訴,建立偵查與公訴合一、權責相符之檢察體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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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台北地院合議庭今天下午對黃世銘被控洩密案宣判,判黃世銘1年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42萬元,隨後黃世銘發表辭職聲明,請辭檢察總長一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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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民間司改會表示,黃世銘逾越憲法分際、破壞檢察官之外部獨立性、違反偵查不公開與洩密罪之事證明確,早已非適任之檢察總長。黃世銘雖判決有罪、辭職,但其去職與否已非重點,期待全民更加重視檢察制度之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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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對於檢察制度之改革,司改會提出五個方向,包括:廢除特偵組;根除濫訴,建立偵查與公訴合一、權責相符之檢察體制;落實書面指揮,透明化「檢察一體」;健全擇優汰劣的人事機制;制定《檢察署組織法》及《檢察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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