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地檢署偵辦高雄丙烯氣爆案,今(26)日上午兵分南北二路搜索榮化台北總公司與高雄大社廠後,下午隨即以證人身份約談榮化董事長李謀偉到案,經過6小時偵訊後,檢方認為榮化確有管線維護之責,又在氣爆後將維修責任推給中油,訊後正式將李謀偉以公共危險罪改列被告,同時諭令2000萬交保。
\n雄檢在開挖高雄氣爆現場後,已確認先有管線才有箱涵,為進一步釐清管線設置、維護等事項,今日上午由高雄地檢署主任檢察官王啟明率同檢察官王清海、余彬誠到李長榮台北總公司,高雄大社廠則由高嘉惠主任率隊,兩隊人馬於上午9時許進行同步搜索,下午2時結束。
\n同時下午隨即傳喚榮化董事長李謀偉以及副總邱媛媛到案,不過李謀偉為因應檢調上午台北總公司搜索坐鎮總公司,直到傍晚才赴雄檢應訊。
\n經過6小時偵訊後,檢調認為榮化的確有管線維護的責任,但氣爆過後卻又屢將責任推給中油,認為李謀偉已涉公共危險罪,涉案情節重大,立刻由證人身份轉列被告,檢方也下令2000萬交保。
\n榮化公司方面在得知董事長需以2000萬交保後,已連夜開始籌措款項,希望以最快時間內完成交保手續。同時榮化對於檢調方面動作,強調一切將配合檢調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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